保监会:国泰人寿等公司未按要求公示投保提示书

2012-05-15 15:32     来源:中新网     编辑:范乐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日前,根据2012年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部署,为督促各公司开展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保监会针对各人身保险公司执行《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在公司网站公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中国人民人保、国泰人寿等9家公司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再次受到保监会的通报。

  截至2012年4月28日17:00,未在公司网站公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的公司有: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监会明确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在公司网站主页登载《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的链接,同时以醒目的字体对链接进行标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在通报下发之日起2日内按上述要求完成整改,以上9家公司须向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送整改报告。

  保监会指示,各人身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投保提示工作,结合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投保提示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投保提示制度执行顺畅,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对于投保提示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中新网金融频道)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