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台当局“廉政署”登场 “政风司”走入历史

时间:2010-09-30 15: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配合设立“廉政署”,最新出炉的台“法务部组织法”修正草案,删除行之多年的“政风司”。此外,修正草案授权“法务部”增列“政风处”,依法办理“法务部”政风事项。

  备受岛内各界关注的台当局“法务部廉政署组织法”草案出炉,共有9条条文。草案明定“廉政署”掌理事项,除“台湾廉政政策之拟定、协调及推动”及“廉政法规之制定、修正、解释”外,也包括贪渎预防与各机关政风业务的督导与管理。

  草案规定,为执行反贪、肃贪业务,将由各地检署派驻检察官直接指挥廉政官及司法警察,并设置“廉政审查会”针对民众投诉以及社会舆论质疑,调查失当及未移送案件进行事后审查监督。“廉政审查会”置审查委员11到15人,遴聘法律、财经、工程等相关领域学者及业界代表担任。配合设立“廉政署”,台当局“法务部组织法”修正草案删除台当局“法务部”内部的“政风司”及其职掌等规定,另增订“廉政署”设立的法律依据。

  此外,对于依法不设政风机构的军事机关及公立各级学校,台当局“法务部”政风机构人员设置条例修正草案规定,上述机关防制贪渎不法业务,得由上级机关政风机构统筹办理,以符实际需要。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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