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泸沽湖位于盐源县和云南交界处,面积52平方公里,海拔2685米,平均水深 40米,清澈见底。相传原本没湖,有个哑巴姑娘,每天上山放牛从不带干粮,后来人们发现,她天天去一个石洞里,割一条大鱼身上的肉烧着吃。今天割去一片,明天又会长好。于是有几个小伙子,用18头牛把大鱼从洞 里拖了出来。忽然洪水从石洞里喷涌出来,淹没了田地和村落。只有一个妇女在情急中坐进用独木挖成的猪槽里,躲过了这场灾难。以后这里形成了烟波浩瀚的泸沽湖。湖中有三岛:阿候岛(亦称土司岛)、木候岛(岛上有喇嘛庙)有及左所岛。泸沽湖旁村落棋布,民房建筑多系方木垛成的井干式木楞子房,以木板当瓦,每块长约、1米,宽0.17至0.26米不等。内部结构为适应其母系原则而组成家庭特点,有火塘所在的正室,为全家的中心。旁有老人及未成年孩子住的地方;另一幢二层楼房为“客房”,上为青壮年妇女与他们的“阿注”的居室,保留着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一些特点。 (蓝色的泸沽湖) 泸沽湖边有座狮子山,海拔3800米,为摩梭人信奉的女神山,主宰这 里的农事丰收、人丁兴衰和男女爱情。狮子山附近的山都是男山,这些男山神又都是女神的“阿注”(情侣)。泸沽湖四周生活着5万余摩梭人,至今仍保留母系社会“阿注”婚姻的特点,家庭关系完全以女性为主,财产按母系来继承,具有浓郁的崇母观念。 “阿注”,意即伴侣或亲密的朋友。阿注婚姻的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就可以交换定情物成为“阿注”。到夜晚,成为阿注的男人就可以去女阿注家过夜。次日清晨,男子又匆匆离去,回到自己家中耕种生产。阿注婚姻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孩子的血亲关系,只有母亲一方,而没有父亲及父亲系列的亲属关系。一个阿注婚姻关系,可长则数年,可短则数日,一旦双方有一人不愿意,就自动解散。 泸沽湖边的摩梭人住房,通常为全木结构。正房中央有一终年不灭的 长明灶,他们每餐要放些饭菜有灶边,以示祭祖。男女生到13岁,都要举行隆重的“成丁礼”,届时他们脚踩猪膘肉,站在柱下(房内的两根顶梁柱,必须为同一棵树上锯下,上端叫女柱,下端为男柱),男孩换上皮靴, 腰束红绸带;女孩则头戴祖传头饰,穿上白色的百褶裙。女孩还将有自己的“花楼”。从此男女双方可以进行社交活动,男方可公开追求女方,如是女方不反对,男方晚上在可以“花楼”与女方同居。 泸沽湖的清晨,在村子之间的道路上,来来往往行走的都是空手的男人。他们既不像出门劳动,也不像劳动归来,实际上都是从自己的“阿注”家出来。这种“阿注”关系,往往在青年期不稳定,中午以后,这种关系渐趋稳定,但无论怎样,子女一概随母,父亲没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男人到了晚年,由外甥负责赡养,谁不赡养舅舅,谁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由年的农历三月十五和七月二十五日,在这里要举行隆重的驾独木舟游湖并登狮子山转山会祭女神活动。 另外,摩梭姑娘的山歌、情歌,是远近闻名的,摩梭人的优秀女儿----羊二车拉姆就是其代表。坐在猪槽船,或燃起篝火,听听摩梭姑娘的情歌,这才是去泸沽湖的享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