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保护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时间:2008-11-10 14:5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近日,投资2858万元的山南昌珠寺保护维修工程开工,这是继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保护工程启动之后,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半年内开工的第二项重点工程。

  2007年1月,西藏重点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作为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子项目,被批准立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介绍说,“十一五”期间,国家安排资金5.7亿元专门用于西藏文物的保护和维修,其支持力度之大在全国省区一级中是绝无仅有的,在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

  藏文是藏民族文化的根。旧西藏只有领主子女和少数僧尼才有受教育学习藏语文的权利,和平解放后,藏族人民学习和继承母语的权利得到国家《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规的切实保障,自治区先后于1987年和1988年颁布试行了有关规定,2002年,又将原来试行的规定修订为《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使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获得可靠法律保障。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西藏文物的保护工作,从政策倾斜、人才培养、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援藏力度。据尼玛次仁介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累计投入7.3亿元对西藏重要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维修,特别是1989年至1994年,中央拨专款5500万元和大量黄金、白银,组织实施维修布达拉宫一期工程,2001年以来,又安排专款3.8亿元用于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维修工程。

  对于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自治区同样注重保护。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就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格萨尔史诗进行抢救、整理。2003年以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又启动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区命名的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19个,120个项目被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1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依据这些事实,我们完全可以说,西藏文化的保护工作进入了历史最好的时期。”尼玛次仁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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