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

时间:2009-02-24 16:30   来源:中国文明网

  多年来,在中央和省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和省文明办的直接指导下,苏州市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发展。1999年苏州市(辖张家港市和昆山市)被评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苏州市和所辖5市(县)全部建成“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初步形成了全国首个“文明城市群”板块;2005年苏州市继续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张家港市成为全国县级市中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

  一、苏州的基本情况


  苏州市地处江苏省东南部,东临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全市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28平方公里。全市户籍人口624万,其中市区人口235万。现辖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五个县级市和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以及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也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苏州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05年,苏州市区及五市(县)率先全部达到了江苏省制定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指标,标志着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巩固小康建设成果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新阶段。200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00亿元,同比增长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41.8亿元,增长35.4%;进出口总额预计2118亿美元,增长21.5%;服务业增加值1970亿元,占GDP比重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城市现代化建设框架全面拉开,城市化率达到65%以上。人民生活整体跨入全面小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300元,所辖5个县级市全部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前十位。

  二、苏州文明创建的主要工作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的文明建设推动着整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一个区域重要的综合目标,同时,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必然呼应着创建文明城市的高度。中央、江苏省委在2005年提出要求,苏州要勇做“两个率先”的先行军、排头兵。面对新的目标和任务,苏州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人的现代化在内的综合性指标,苏州“两个率先”的成功,不仅表现在经济建设上,更要体现在三个文明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在这样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发展背景下,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提高人的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于2006年4月制定出台了《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等四大行动计划,作为统领“十一五”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新时期新阶段,苏州实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跨越。

  一是始终把“一把手抓两手、两手都要硬”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原则。

 
  “一把手抓两手、两手都要硬”经验,起源于苏州张家港。十多年来,苏州始终坚持推广和弘扬这种成功做法,围绕建设经济发达、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社会安定的目标,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时,把三个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列入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包括《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在内,涵盖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四大行动计划”,始终是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为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苏州市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实施“一把手”工程,市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指挥部还设立了办公室和9个创建工作组,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市主要领导定期分批带队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苏州日报》、广电总台等主要媒体开设了“创建文明城市,构筑和谐社会”等十多个专题、专栏。在重要街道、重点场所加密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的公益广告,增强了宣传效果,户外公益广告总量已超过广告总量的25%。同时,市创建办印发了60万份《共建文明城市 同享幸福生活——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个家庭,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发动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优化了创建氛围。

  二是始终把“以人为本,重在塑人”作为苏州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苏州市提高 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十大工程(城市精神塑造工程、文明素养培育工程、发展能力提升工程、未成年人教育推进工程、新苏州人融合工程、优美环境育人工程、先进文化服务工程、文明创建示范工程、社会诚信建设工程、城乡文明一体化工程)、44项任务以“提高人、发展人、服务人”为主线,立足于以点到面,实现从个体到群体、从局部到全局的文明提升。一方面,积极引导在苏州生活、学习、工作的所有新老苏州人广泛参与,形成覆盖个人成长从小学、中学、大学到社会并融于工作生活各方面的教育体系,在社会进步中造就一代又一代高素质的市民。另一方面,把先进性要求与普遍性要求结合起来,发挥典型对市民的示范教育作用,逐步形成市民自觉追求文明的社会氛围,同时也使更多的人深切感受到苏州文明发展的主流内涵和方向。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要求,积极响应中央、省文明办开展的“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活动,认真开展了道德模范宣讲和网上行活动,并创新载体和渠道,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新人新事”和“苏州市百名文明市民标兵”评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加强“四德”教育,编印下发了针对市民行为规范的《城乡文明歌》、《道德你我他》、《做可爱的苏州人》等读本,不断提升全体市民的综合素质。为响应中央文明办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的号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开展了公益广告用语征集以及优秀户外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相继建设了高炮、三翻、大型电子屏、社区文明服务栏、流动广告宣传车、公益数字电视等2000多处公益广告阵地。培育和塑造富有时代特征的苏州城市精神,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始终把“求真务实,一切为民”作为苏州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

 
  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群众,群众的呼声和需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信号。只有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抓起,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看得见、摸得着,从而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在实践中,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战线始终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比如,市委、市政府将背街小巷整治作为“十一五”期间一项利民惠民的重要实事工程,从2007年开始计划用4年时间,对三个古城区的1125条城区街巷开展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整治工作,总长度为28.2万米,涉及13.4万户、39万居民。对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弱势群体,我们把倡导新风尚与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难题结合起来,建起了全省首家“一家人”慈善超市,到目前为止,已接受社会各界捐助1000多万元。通过“手拉手”爱心工程、爱心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了物质、精神和就业的援助。2006年市区各类捐赈达1420万元,2007年全市共捐赠1.73亿元。在今年抗震救灾捐款活动中,全市共捐款捐物9亿多元,列全国地级市之首。切实做好全国首批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市新增面向本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15万个,开发公益性岗位8600个,帮助7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是始终把“营造环境,培育未成年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制定了《苏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每年设立500万元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整体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出了“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心”、“苏州市未成年人昆曲教育传播中心”、“苏州市未成年人流动图书大篷车”、“苏州市未成年人喜剧传播中心”、“苏州市少儿阅读指导站”等一批创意新颖、辐射面广、效果显著的工作载体。建设了沧浪少年宫等一批覆盖城乡、特色鲜明、功能完善、高起点、上档次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全市通过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分批引导建立了20多个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形成了完善的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服务网络。积极扶持少儿文艺团队建设,培育了苏州市少儿艺术团、蒲公英少儿艺术团、小天使芭蕾舞团等20多家未成年人文艺和科技团队,全市已有注册的少儿文艺团队20多家,一大批少儿文艺创作作品获全国大奖。积极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七彩的夏日”、“讲文明、树新风、我与奥运手牵手”、“我们的节日”、“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先进事迹”等各类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讲道德、懂道理、遵道义、有道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始终把“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

 
  围绕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和体现城市个性特色,大力推进精神文明设施阵地建设。近年来,投资了30多亿元,先后建成了苏州市博物馆新馆、图书馆新馆、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城区设立了“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引导资金”,投入引导资金700万元,吸引配套资金5253万元,建成公益类基层文化设施项目44个。各市(县)、区也相继建成一批图书馆、文化馆(中心)、博物馆和体育馆,至2007年底,全市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达70.58万平方米,已初步构建了以标志性文化设施为龙头,基层社区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城乡的文化设施网络,“15分钟文化圈”基本形成。积极挖掘吴地文化和优秀民族传统资源,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把社会文化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增强了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归属感。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精品迭出,先后涌现出了滑稽戏《一二三,起步走》、《青春跑道》、《笑着和明天握手》,舞剧《干将与莫邪》、昆曲《西施》、电视艺术片《苏园六记》、小说《城市表情》等一大批深受群众欢迎和喜爱的优秀作品,获得了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文华大奖等国家级荣誉,位居全省、全国城市前列。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特色文化创建活动。苏州所辖各县级市全部跨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目前全市已有9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区,7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有4000多支业余文艺团队活跃在全市城乡。先后组织开展了以“舞台艺术”和“数字电影”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文化服务“四进工程”,把群众需要和喜爱的文化服务送到基层。三年来市各专业文艺院团组织各类高质量的文艺演出近600场,观众超过60万人次;组建放映队伍44支,累计放映数字电影10500余场,观众近350万人次,受到基层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六是始终把“群众活动、群众参与”作为苏州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主体。

 
  2007年,在中央和省文明办指导下,苏州市联合《文汇报》、《精神文明导刊》,成功举办了“全国文明城市苏州论坛”。组建了“苏州市城市文明义务监督员”队伍,设立了“12345”市民热线服务平台,全天候为市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两年来共受理群众各类咨询、建议、投诉等312441件,办结率99.79%,及时处办率99.69%,群众抽查满意率98.02%。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蓬勃开展,市文明委制定下发了《苏州市文明城区创建管理办法》及测评体系、《苏州市“文明示范街”创建考评标准(试行)》。文明社区创建在丰富内容中不断深化,涌现出了“邻里情”、“金乡邻”和“一家人”等一大批具有苏州特色、深得当地居民群众知晓和欢迎的社区服务品牌。社区广场文化丰富多彩,每年开展的“欢乐社区行”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丰盛的文化大餐。以培育文化、树立品牌、塑造文明新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行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巩固、深化结对共建,加强对薄弱地区和文明先进新共建对子的培植。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形成非公企业积极参与、良性互动的创建格局。成立了“苏州市志愿者行动协调委员会”,组建了“机关党员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科普志愿者”等9个志愿者组织,市区志愿者总数累计达到19万人,起到了引领社会风尚、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们还举办了以“保护天堂水”为主题的大型市民志愿者行动,成立了“苏州市民爱河护河志愿者基地”;举办了全市“文明市民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黄金周期间的“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宣传活等。坚持把城市文明辐射到农村,积极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建设,让农民充分享受到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按照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城市的要求抓农村,用市民的标准育农民,努力在人员素质、人居环境和发展功能三个方面构筑城乡一体文明的新优势,形成了一批“五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百村乡风文明岗”、“四结对共建示范村”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品牌。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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