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创建纪实:创建促和谐 和谐促发展

时间:2009-04-22 15:34   来源:经济日报

  广东省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开始于1999年。2009年1月20日,经过10年持续努力,惠州成功地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长期的过程,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我们将以更加扎实的作风,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

  近年来,惠州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在1999年,惠州就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市构想,拉开了创建序幕;2002年,惠州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展开了创建工作;2006年,惠州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聚全民之智,举全市之力,力争2008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工作目标,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为本届党委、政府的“三件大事”之一。

  多年来,在惠州出现了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党委总揽、政府主导、行业协调、部门配合、城乡联动、军民共创、全民共享”的创建格局,唱响了“创建促和谐、和谐促发展”的主旋律。扎实的创建活动全面优化了惠州市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达到了“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效果。

  “城市的文明是一个地方最好的投资环境,市民的文明是一个地方最大的财富,环境的文明是一个地方最优的资源。”从这种认识出发,惠州市把创建文明城市当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提出“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创建就是抓和谐”、“抓创建就是抓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

  惠州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干部素质和执政能力,全面优化政务环境。同时,狠抓制度建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监督,打造廉洁高效政务。惠州坚持把提高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全过程,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根本和核心,不断创新载体和手段,多管齐下,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特色文化建设活动,大力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据介绍,在创建活动中,惠州坚持把狠抓“第一要务”、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全过程。他们以“创建促和谐,和谐促发展”为目的,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全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坚持把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全过程。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坚持“民生优先”,急群众之急、排群众之忧、解群众之难,让市民在创建中真正得实惠,全面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和谐惠州”建设;坚持把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全过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城市建设,实现了城市形象、城市功能、城市环境全面升级。

  惠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雁行说:“创建文明城市,制度创新是长效保证。”在创建过程中,惠州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促进了创建责任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文明办在创建工作中的统筹、指导、协调、督查作用,实现了创建主体明晰化、目标责任具体化、创建指标定量化、创建管理长效化、监督检查日常化,保障了文明创建常态化。(张建军)

编辑:陈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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