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七大项、37个子项、119个小项,分值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