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 年起,北京市开始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全市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并将其发展写入了《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北京打造成为中国的“创意产业之都”的目标。
作为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在2006年颁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和其它辅助服务共9大类,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2个行业小类和6个行业中类,在范围上跨越了第二、第三产业的传统分类标准。
2007年,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要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把北京建设成为中国的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广告和会展中心、古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文化体育休闲中心,全力将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