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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将从5个方面加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

时间:2010-11-23 17:41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李志勇、苏雪燕)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吴江波21日在“文化创意产业与品牌城市”国际论坛上表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从5个方面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规划、引导和管理。

  这5个方面包括:合理布局、控制总量;强化文化、特色和功能定位;加强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十二五”期间建设10家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吴江波说,一段时间以来,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出现了同质化竞争,甚至出现了过度的商业化和地产化的倾向。为此,需要对园区建设进行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例如规定园区每两年进行申报,布局上也提出了每个省级行政区内国家级园区总量不得超过两个。

  同时,文化部对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的内容、特色和功能的定位进行了明确规定和指标的量化。例如,园区内的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等,这些涉及园区内容的指标量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杜绝以发展文化产业之名违规圈地等不良倾向。

  另外,文化部要求国家级园区对规划重要的文化产业项目在做重大调整的时候要报文化部备案,并且每年向省级管理部门报送发展情况。文化部将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已经命名的园区进行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会限期整改,甚至撤销称号。

  吴江波说,优秀企业和重大项目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带动作用不能忽视。文化部对国内外影响大、文化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管理规范、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强的文化产业园区,以及园区内的文化企业实行重点扶持,积极支持和帮助它们申请中央财政的贷款、项目补助、绩效奖励等方面的支持。与此同时,文化部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单位建立了护航合作机制,在投融资方面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

  “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仍将是主要趋势之一,国内将力争形成10家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能够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完)

编辑: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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