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命名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苏文社[2008]49号)正式命名了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7位(包括已入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位)。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苏州入选42位,分别涉及吴歌、昆剧、评弹、刺绣、木刻年画、民族乐器制作等约20个项目。至此,苏州市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增加至57位。
据统计,除57位被命名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外,苏州市有18位被依次命名为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4位入选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通过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开展,苏州市无论是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数量,还是被命名的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在全省和全国城市中均名列前茅。这不仅标志着我市传承人梯队体系建设的逐步形成,同时也体现了我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的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