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等19个国家部门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现场办公。
△ 2月21日,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和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建立。
△ 5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视察苏州工业园区,并为园区题词“加快建设苏州工业园区,为发展中外经济技术互利合作积累新经验”。
△ 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苏州工业园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正式实施。
△ 8月8~11日,苏州工业园区借鉴新加坡经验研讨会在苏州举行。
△ 8月28日,新加坡总统王鼎昌、内阁资政李光耀考察苏州工业园区,省、市领导与新加坡贵宾进行了友好交谈。
△ 10月7日,苏州工业园区中新两国政府联合协调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苏州举行。李岚清副总理和李显龙副总理共同主持了会议,通过了《苏州工业园区中国——新加坡联合协调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 12月27日,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中新两国政府签订兴办的苏州工业园区,参照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规定执行,在进口物资关税方面享受优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