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幼儿入园率
幼儿教育推动之初,以强化幼教法令、增班设园、提高教学质量、健全师资为主,期经由服务质量的提升,增加幼儿入园率。2002年“教育部”办理的幼教普查显示,满5足岁儿童有效入园(所)率已达96%。
研议幼托整合方案可行性
目前台湾幼儿教育分属不同部门主管,其中托儿所为社会福利机构,由社会部门主管;幼儿园为教育机构,由教育部门主管。其它如法令依据、师资培育与条件、设备标准、课程标准,均有所差别,相同年龄的幼儿,却接受不同质量的幼儿教育。因此,自1997年底起,官方即积极研拟幼儿园与托儿所整合方案可行性,希望透过实质的整合,使台湾幼儿教育能正常发展。
发放幼儿教育券
为落实福利社会与追求正义,台湾自2000学年度起,开始发放幼儿教育券,补助就读已立案私立幼儿园及托儿所满5足岁幼儿,每人每年新台币1万元。
“国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之准备
当局正积极推动“扶持五岁弱势幼儿及早教育计划”,以作为“国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之准备。2004学年度以离岛地区的5足岁幼儿为实施对象,2005学年度再加入54个原住民乡镇市的5足岁幼儿为实施对象,95学年度复纳入全台一般地区满5足岁的经济弱势幼儿(包括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为实施对象。
(来源:台湾“教育部”全球资讯网)
编辑: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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