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熊猫,许多人(包括笔者过去)总认为自己已经对它所知甚多了。其实不然。通过查阅资料、寻访学者,笔者近日才知自己过去对咱们的“国宝”所知甚少。现谨记下若干可供读者茶余饭后之谈资和佐料矣,抑或不止于此。
孔圣人有句名言:“必欲正名乎!”“正名”,对熊猫来说,也是必须的。因为长期以来,“熊猫”这个姓氏在大陆被颠倒乃至“以讹传讹”太久,竟约定俗成很久很久了。
“熊猫”的正确名字应是“猫熊”。它为何名字被倒置,以讹传讹这么久,以至今天的“正名”还颇费周折呢?原来最早被发现并携带出国的第一只活体大熊猫,是1936年底由美国动物学家威廉、露丝夫妇实现的,它出自四川的宝兴,是一只熊猫幼仔。携带途中露丝亲自喂之以自己的乳汁,她在《女人和熊猫》一文中写道:“那黑白的小圆球脑袋用鼻子磨蹭着我的上衣,忽然本能地找着了我的乳房。”该文在排印中,排印工人误将“猫熊”一词倒置为“熊猫”,从此遂以讹传讹,误传至今。“猫熊”意为“像猫的熊”,“熊”为主词,“猫”只是定语,它属猫熊科,而非猫科动物。而“熊猫”之称则大谬矣!它把“猫熊”这个猫熊科动物,误归入“猫科”了。这正如将“屡战屡败”的词序更改为“屡败屡战”后,词义便大不相同一样。汉语就是这样奇妙,词序也是大有讲究的。词序不容轻易倒置,一旦倒置,即谬以千里也!(本网网友王若谷供稿)
作者简介
王若谷,知名杂文家,新华网评论员,有几千篇杂文问世,上百篇作品获奖(其中包括《中国青年报》、《河北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