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猫熊赠台湾 “义兽”惹风波
我们国家有许许多多“国宝”,有生命的,也有无生命的,而熊猫则无疑是有生命的“正宗国宝”。
熊猫是世界珍稀动物,在台湾,它称为猫熊。不管叫猫熊还是叫熊猫,这种个性温文尔雅,展现可掬憨态的动物,受到各国人民的喜爱。1972年,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访华后,立刻收到一对熊猫大礼,熊猫一时成为中美人民友好交往的使者。
连战结束在大陆的“和平之旅”,北京随即宣布赠送一对大熊猫到宝岛落户。但绿营人马认为大陆送熊猫含有“统战”目的,若台湾当局接受大陆以“国内”赠送方式来处理此事,等于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奉劝民众切勿见熊猫心喜。如果熊猫真的落户宝岛,在岛上掀起熊猫热,进一步引发绿营基本盘的离心效应,肯定是他们所不愿“乐观其成”的。电缆新闻网(CNN)就说阿扁对大陆的礼物(包括扩大台湾水果在大陆的市场)小心翼翼;《纽约时报》也说北京直捣阿扁的基本盘,使扁当局面对更大的压力。
在基里巴斯访问的阿扁,与随团的台湾记者茶叙时,回应有关连战“登陆”后大陆赠送熊猫的问题时酸溜溜地说:“如果要让猫熊到台湾来,哪里轮流到他?其实,在我市长任内,就有人穿针引线,表示可以得到中国赠送的猫熊………”
有网民在互联网上调侃阿扁当局:是不是担心大陆的熊猫会在半夜跑出笼子打开城门,搬演《特洛伊木马猫熊记》。
期待已久的可爱猫熊终于要送来了,却反叫台湾岛内喜怒交加、不知所措;一方面难抵大熊猫魅力,却又惟恐陷入大陆“熊猫统战”陷阱,致使噪音四起,为该收不该收而争论不休。
陈水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模棱两可,先是否定了“熊猫统战说”,似暗示欢迎大熊猫赴台;另一方面却又特别强调“国际公约”,望借大陆送熊猫之举,把两岸关系提升到“国对国”的国际层面。
陈水扁所谓的“国际公约”,指的是《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华盛顿公约-CITES)》,为了确保国际贸易不威胁野生动植物生存,对于熊猫等一级保育动物的“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定下严格规定。
不过,陈水扁的用意却不获得华盛顿公约的响应。华盛顿公约官员说:“根据联合国决议,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赠送行为属于‘国内贸易’,不会有任何问题。”
熊猫是无党籍的。尽管台湾的某些有识之士努力为熊猫“去政治化”,台湾执政党内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陆委会”和吕秀莲先后发难,如果大陆送熊猫是将台湾视为与港澳同等地位的“国内贸易”和“城市交流”,将台湾矮化地方化,“那台湾人民拒绝接受”。吕秀莲并强调:“如果熊猫是作为中共同中华民国建交的礼物,绝对欢迎,而且很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华民国的邦交国。”
针对台湾内部的“熊猫统战说”,大陆国台办副主任王在希作出否认。他说:“这对熊猫是送给广大的台湾同胞的”,是回应台湾人的“热切期盼”,希望台湾的主管部门能够予以合作,提供方便,“不要人为地设置障碍”。
而对于台北市长马英九表示要送给大陆猕猴,王在希说:“我想大陆同胞也会同样感到高兴,并表示欢迎。”
根据程序,如果台湾原则上同意接受熊猫,下一步就得由台湾“农委会”和台北市立动物园接手处理具体工作。但“农委会”却忽指,大熊猫属“食肉动物”,是“狂犬病”的病毒根源,而大陆又属于狂犬病疫区,根据台湾的检疫规定,来自狂犬病疫区的食肉动物是禁止输入的。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农委会主委”李金龙说明,“必须在输出国经检疫后确保没问题,出口前30天必须进行狂犬病预防注射,来台后还必须经过21天隔离才行。”
台北市立动物园态度积极得多,承诺该园的熊猫馆将尽速完工,预计今年9月可以正式让大陆熊猫进住。现在确定从卧龙选大熊猫,除了身体健康这个首要标准外,大熊猫的年龄也应在2岁至4岁,因为5岁以上的大熊猫已进入了繁殖期。大熊猫在18摄氏度以下就能生活,只要有以竹子为主的充足的食物,大熊猫在台湾生活不成问题。
成都大熊猫研究繁育基地一负责人介绍,以往该基地的多只大熊猫曾作为友好使者,前往全世界多个国家的动物园安家,但在大熊猫出发前,一般会有几个月至半年左右的准备期,专家们将对大熊猫身体状况进行观察、调理,对接收动物园各方面综合条件进行考察、对饲养员进行培训、对大熊猫食用竹源进行调查等。
大陆方面由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与台湾方面具体协商赠送大熊猫的相关事宜。向台湾同胞赠送的这对大熊猫在四川卧龙中国大熊猫研究中心选择出16和19号“美女”“英男”。 在该中心现有的人工繁育,活泼可爱、具有繁殖能力的1岁半至4岁的大熊猫亚成体群体中,综合遗传学等因素,通过优化组合,精心挑选雌雄各一只配对赠送。 16和19号“美女”“英男”大熊猫确定后,现在已经公开为大熊猫征名,按照以往习惯,大熊猫将取双名,即乳名和大名,均为两个汉字,在大陆征集乳名,在台湾征集大名。
2.正名:熊猫还是猫熊
对于熊猫,许多人(包括笔者过去)总认为自己已经对它所知甚多了。其实不然。通过查阅资料、寻访学者,笔者近日才知自己过去对咱们的“国宝”所知甚少。现谨记下若干可供读者茶余饭后之谈资和佐料矣,抑或不止于此。
孔圣人有句名言:“必欲正名乎!”“正名”,对熊猫来说,也是必须的。因为长期以来,“熊猫”这个姓氏在大陆被颠倒乃至“以讹传讹”太久,竟约定俗成很久很久了。
“熊猫”的正确名字应是“猫熊”。它为何名字被倒置,以讹传讹这么久,以至今天的“正名”还颇费周折呢?原来最早被发现并携带出国的第一只活体大熊猫,是1936年底由美国动物学家威廉、露丝夫妇实现的,它出自四川的宝兴,是一只熊猫幼仔。携带途中露丝亲自喂之以自己的乳汁,她在《女人和熊猫》一文中写道:“那黑白的小圆球脑袋用鼻子磨蹭着我的上衣,忽然本能地找着了我的乳房。”该文在排印中,排印工人误将“猫熊”一词倒置为“熊猫”,从此遂以讹传讹,误传至今。“猫熊”意为“像猫的熊”,“熊”为主词,“猫”只是定语,它属猫熊科,而非猫科动物。而“熊猫”之称则大谬矣!它把“猫熊”这个猫熊科动物,误归入“猫科”了。这正如将“屡战屡败”的词序更改为“屡败屡战”后,词义便大不相同一样。汉语就是这样奇妙,词序也是大有讲究的。词序不容轻易倒置,一旦倒置,即谬以千里也!
3.友谊使者与和平象征
“国宝”熊猫在今天,多次飘扬过海,远征异域,作为“友谊使者”,为我们国家同其他国家地区的友好交往做出了贡献。以至被人们称为“熊猫公关”或“熊猫外交”。从1957年到1982年的26年间,我国共赠送给9个国家23只大熊猫,这些大熊猫绝大部分都是来自四川。它们出国时甚至得到国家元首般的待遇,有的下飞机踩着红地毯;有的甚至有一个战斗机编队的护航,大熊猫作为国宝,成为中国的象征。许多学者认为,大熊猫为新中国得到国际认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其实,早在中国古代,熊猫亦曾担负过与“友谊使者”大体相似的使命。熊猫,古书中称作“驺虞”,是一种作为和平象征的“义兽”。每当两军对垒,杀得天昏地暗、烟尘滚滚、不可开交之时,只要有谁一方高举起画着熊猫的“ 驺虞 旗”,两军便立即罢兵息战,化干戈而为玉帛。由此可见熊猫自古即为和平吉祥之物,是人们心目中平静、安宁、和平的美好象征。
公元1983年,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经过投票选举,决定把大熊猫形象印在该会庄严的会徽和会旗之上。熊猫这一友谊使者与和平象征的美好形象,已经走向世界!
4.黑白相间与《易经》哲学
熊猫体态肥硕,憨态可掬。它那处变不惊、悠闲自如的神态,不是真有几分我行我素、阅尽人间沧桑的“仙风道骨”?它那孩子般的长圆脸盘,俏皮的黑眼圈,再配上一对圆圆的绒耳竖在傻乎乎的白色头上,岂不是显露出一副大智若愚、藏智守拙的哲人风态吗?难怪几十年前,当罗斯福总统的儿子西奥多在看到憨态逗人的熊猫时,竟说:“如果把这小家伙当作枪下的纪念品,那我宁愿拿自己的儿子来代替!”熊猫和孩子都是“天使”,谁愿把魔鬼般的枪筒对准“天使”呢?除非他本人是“魔鬼”!
猫熊独立特行而无与伦比的美,是大自然的天然赐予。它通体只有黑白两色,如太极图像,简单而复杂,粗犷而巧妙,自然衔接,阴阳搭配,反差极强,张力颇大,极富哲学意味。这种形象,恰与黑白相间的足球,犹与天圆地方的围棋同出一撤,千变万化归于一统,并且与中国古代哲学《易经》中阴阳对立统一的和谐与机趣相印证。大熊猫,不,大猫熊,它是大自然中不说话的“哲学家”。
5.不止是“物以稀为贵”
猫熊作为“国宝”,一方面自然是因为熊猫已濒临灭绝危境,“物以稀为贵”;另一方面,猫熊作为与人类息息相关的“生物链”的一环,作为有“动物活化石”之誉的生物,它又不止是“物以稀为贵”——它极端珍贵,还因为它的生存对人类有巨大的实用研究价值。
猫熊在远古史前时期,是食肉性动物,后来由于环境变迁,猫熊以巨大的毅力改变其食性,成为以食竹枝树叶为主的草食性动物,顽强地生存了下来。熊猫,不,猫熊,是战胜环境变迁的胜利者,是拥有非凡气质的勇士。据科学家考察,猫熊对竹树等粗纤维质食物能消化吸收其20%-40%的营养,而人类目前对此类粗纤维的消化吸收率则为零!猫熊是如何改变器官功能,从而实现这非凡的历史性转变的?而且吃得那样有色有香津津有味?这成为生物学家和营养学家进行科学研究的一大重要课题。这一课题若研究成功,无疑将对人类开发食物品种,乃至对于应付未来环境的巨大改变,均具有极其重大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猫熊,它的实用价值,不也是价值连城的么? (本网网友王若谷供稿)
作者简介
王若谷,知名杂文家,新华网评论员,有几千篇杂文问世,上百篇作品获奖(其中包括《中国青年报》、《河北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