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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大陆惠台新政策将密切两岸文教交流

  时间: 2009-07-13 09:48     来源: 新华网     
 
   

  广电总局决定:允许台湾有线电视网络服务公司,在福建省提供有线电视设备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另外,大陆主管部门正在着手制定并将适时出台惠及台湾电影业的政策,鼓励台湾业者经批准在大陆参与合拍影片,建设、改造电影院,发行大陆影片等。 

    台湾师范大学图传系副教授刘立行表示,从事有线电视网络服务的台湾业者,将获得一个业已巨大并且仍具很大增长潜力的硬件及技术商业市场,而且这项政策今后还有望继续松绑,向大陆其他省份扩展。

    他说,这无疑又是一个良好开端,随着这个市场开放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台湾电影业者将加快进入大陆市场,丰富大陆的电影市场,增强自身的发展实力,并有利于两岸业者共同开拓世界华语片市场。

    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将把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作为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支持两岸业者以版权贸易形式合作出版科学技术类期刊。台湾业者参加大陆书业活动相关费用与大陆业者一致。鼓励台湾企业到大陆相关新闻出版行业的产业园区或基地投资落户,享受园区或基地优惠政策。对在大陆台资企业开发并入围国家重点网络出版工程的精品项目,在表彰、奖励、宣传、资助等方面与大陆企业同等对待。

    台湾出版事业协会理事长陈恩泉表示,本已不大的台湾出版市场近些年出现持续萎缩,不进入广阔的大陆市场寻求发展,台湾的出版业者是难以做大做强的。

    他说,大陆惠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推动两岸出版业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共同开拓庞大的世界华文图书市场,传播中华文化”。

    台湾印刻出版有限公司社长、《印刻》文学生活杂志社总编辑初安民说,“有关政策措施令人鼓舞”。两岸出版界加强合作、互补双赢,是必然的趋势。更为重要的是,两岸出版合作是基于文化的交流、融合,而不仅仅是考虑商业的需求,两岸出版界应加速推进交流与合作。

 
编辑: 肖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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