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详细介绍了大陆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对海峡两岸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的提出了四点建议。
李俊峰指出,海峡两岸都十分重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这一领域合作的前景十分广阔,合作的优先领域主要有:
1、联合技术研发与创新:面临共同的市场需求,海峡两岸双方可以在风力发电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生物质液化技术以及新能源汽车和储能技术等方面的联合研发,组织联合研究工作组,由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协会组织,支持研究机构和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联盟,就具体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进行具体的和实质的合作。
2、技术的相互转让:海峡两岸双方都有一些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双方可以推动技术转让领域的合作,比如太阳热水器技术、太阳能多晶硅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以及第二代、第三代生物质液化技术的合作研究等。并支持双方的企业进行技术合作,迅速实现这些技术的工业化和商业化发展,大幅度降低成本。
3、建立共同市场:海峡两岸双方可以考虑对双方的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市场,在产品标准、检测和认证等方面进行合作,通过优先开放风电装备产品、太阳能热利用和太阳能发电产品的市场,双方均给予最优惠税收优惠待遇,支持双方的企业到对方投资建企业等措施,建立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共同市场,建议由先进行可行性进行研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4、建立可再生能源合作对话机制,推动两岸产业合作。每年进行一次的互访等合作交流,建立两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论坛等,交流信息、沟通对话,促进两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为两岸乃至世界人民造福。(李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