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欣介绍说,哈尔滨市作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决策,主要基于四点考虑:“创城”是“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需要,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需要,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需要。目前,哈尔滨市创城已具备一定基础和优势。主要体现在:物质基础不断夯实,地区生产总值连续跨越3000亿和4000亿两大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万元;社会建设稳步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加强;文化建设明显加强,市政府逐年加大文化建设投入,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增至每年4000万元;环境秩序有所改观,围绕“三优”文明城市工程,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创建活动扎实深入,目前,哈尔滨市共有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系统3458个。
张丽欣说,结合哈尔滨实际,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中,哈尔滨在加强路桥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秩序、强化社会管理、着力改善民生等有形建设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了提升市民素质上,注意挖掘市民参与“创城”潜能,激发其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用六大特色活动助推“创城”。“唱”爱国歌曲,以中宣部确定的《100首爱国歌曲曲目》、优秀儿童歌曲和《太阳岛上》、《哈尔滨之子》、《哈尔滨之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歌曲为主要内容,以“十一”、“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发动全市干部群中国广泛参与。“诵”中华经典,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宣传活动,在循序渐进中发挥经典诵读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养成的积极作用。“进”道德讲堂,依托市民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农家书屋,落实“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五个规定环节,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学”身边好人,不断挖掘和选树“冰城好人”和“道德模范”,充分发挥身边好人的榜样作用,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兴”志愿风尚,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57.7万人,占建成区人口的14.03%,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数8%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