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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大事年表(1971--1997)

  时间:2005-09-17 15:44    来源:     
 
 

  1971   三十六岁。软禁、跟踪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补。由保安处处长吴彰炯少将主持刑求,在不见天日的保安处,住了近一年。我被补后,「纽约时报」等刊出照片,详细报导。

  1972   三十七岁。二月二十八日自警总保安处移军法处看守所。旋以叛乱判十年。我不写答辩状、不上诉,准备坐十年,但检察官上诉,说判得太轻了。国民党另以背信冤狱判我一年。

  1973   三十八岁。在军法处看守所。

  1974   三十九岁。在军法处看守所。

  1975   四十岁。在军法处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个人在二坪小房里过生日。同案难友刘辰旦送来一个蛋糕,等我十个月后已嫁人的小蕾送来一部 The Best ofLife,萧孟能没有任何表示。赶上因蒋中正之死而来的减刑,九月二十二日,又改判八年六个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总军法处看守所移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被隔离监禁。

  1976   四十一岁。仁爱教育实验所每周请教授一名来「洗脑」,我旁若无人,一言不发。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满,无保出狱(我说不愿连累朋友保我出狱,如因没有保人而不放人,我愿继续坐牢)。

  在我未出狱前,国民党派我的老师吴俊才与我洽商,我指陈在叛乱案外,另以杠上开花的背信冤狱整我、判我一年的不当,经吴俊才查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相对要求我任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我以叛乱案的褫夺公权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证明所谓国民党法治,不过乃尔!乃同意。于是在出狱后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
 
  1977   四十二岁。与 Martha 同居。做土木包工。坚辞国际关系研究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

  1978   四十三岁。做土木包工。吴俊才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

  1979   四十四岁。六月复出,出版「独白下的传统」,并在「中国时报」写专栏。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1980   四十五岁。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与胡茵梦结婚。为替萧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萧孟能控告。胡茵梦受国民党唆使,做斗李敖秀,我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梦离婚。胡茵梦一方面招待记者宣告她对李敖的恨,一方面离婚第二天向李敖哭着诉说她的爱;一方面作证头一天告诉我报上登她骂李敖的话是乱写的、很没有斟酌的、太过分的,一方面作伪证时,又照旧太过分的很没有斟酌的乱说不误。

  1981   四十六岁。八月十日再度入狱。入狱前我写道:

  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她在国民党全会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

  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连共产苏联、纳粹德国都怂恿不出来的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梦的「不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相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

  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我,省政府「新生报」乾脆漫画骂我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

  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前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的判我有罪。

  在入狱前十六天,认识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认识的某个留学生的新婚夫人,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妇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岁时候,和一个我不认识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罗素「婚姻与道德」名着的境界。在这一两年里,在我床上,虽然不乏歌星解带、空姐横陈,但对我却是「目中有色,心中无色」。汝清却是一个例外(在我一生中,张敏英是最令我作梦的女人、君若是最慧*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丽的女人、小蕾是最可爱最令我怀念的女人、Martha 是最好的女人、胡茵梦是最风华绝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怜爱的女人。在正规之外,我一生中只有过五次和妓女在一起,并调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张灵肉一致的人,我不喜欢没有爱情的性行为,我觉得我在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1982   四十七岁。入狱后即开始每月出版一册「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一直不断。二月十日出狱,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会、中外舆论、电视、立法院以被迫害者的重视。在国民党立委温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后一周,新竹少年监狱即发生空前大暴动。

  出狱后大量为党外杂志写文章,公论所在,蔚为重镇。「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党外人士为我在紫藤庐祝寿,虽然许荣淑等监邀,我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书」──「李敖的情诗」、「李敖的情书」、「李敖的情话」。八月二十八日起,实行「隐而不退」。
 
  1983   四十八岁。继续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册、第八册。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评论号外」三册,全年密集写作,生平仅见。

  1984   四十九岁。继续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万岁评论丛书」(其中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均遭查禁)。每月一册,与千秋评论错开出版,等于两个月刊或一个半月刊。另为「政治家」主持专栏、任「自由时代」总监,鼓动风潮,造成时势。三月六日,美国 James T.M. Pan 写信说:「台湾一千八百万人口,但自海外看岛内,全岛只有李敖一人而已!现在如此,将来在历史上更加如此,这是中外正义之士的一致看法。」总之,我生平侠骨柔情、敢说敢做,多少年来,一直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魄,独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们争言其非。我是顽童、是战士、是英雄、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会罗宾汉、是痛恨国民党和伪君子的第一真人,中国有史以来,没人能像我这样集正义、力量、勇气、真诚、血性、智慧、博学和活泼于一身的人了。有李敖在,是中国人之光,岂止一千八百万而已,有朝一日,历史将为我作证。

  1985   五十岁。最高法院平反四年前冤狱。继续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其中第四十期被查禁)和「万岁评论丛书」(其中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均遭查禁),在国民党疯狂查禁政策下,事实上,连残馀的没禁的,也难以正常上市。警察、特工之流威胁售书小贩说:「反正凡是有李敖两个字的书就不要卖!」所以处境是苦撑待变,备极艰辛。

  1986   五十一岁。

  1987   五十二岁。

  1988   五十三岁。

  1989   五十四岁。十月,出版「蒋介石研究六集」。

  1990   五十五岁。

  1991   五十六岁。二月二十七日,创办一张四个版的「求是报」,至八月二十日,一共出了一百八十七天。六月,出版长篇小说「北京法源寺」。十一月一日,创办「李敖求是评论」月刊,共出版六期。

  1992   五十七岁。

  1993   五十八岁。

  1994   五十九岁。

  1995   六十岁。十月三十日起,在「真相新闻网」播出「李敖笑傲江湖」节目,每周一至周五播出,每天三十分钟(22:00 - 22:30)。十二月三十日,出版「李敖大全集」二十册。

  1996   六十一岁。

  1997   六十二岁。五月一日出版「李敖回忆录」。八月,「李敖网页」登上全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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