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实景图
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
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介绍
一、项目概括
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是由国台办唯一命名,并由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夏商集团作为厦门市十大国有企业集团之一,经过近年来的艰苦奋斗、团结拼搏和改革创新,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了“一核两翼三支撑”的产业架构:“以农产品为核心发展业务,商业零售、旅游为两翼拓展业务,物产物流、贸易和地产为支撑业务”,不断深化“立足厦门,布局福建,辐射海西,服务两岸”的区域发展定位,始终发挥着“菜篮子”、“米袋子”等民生基础物资供应保障的国有流通主渠道作用。
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毗邻厦门大桥,距火车北站500米,距高崎国际机场1公里,距厦门港3公里,距金门1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功能齐全,设施完备。中心占地面积1.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6万平方米,交易大楼采用传统的闽南特色建筑风格,分为上下两层。大楼的一层层高9米,主要功能有一级、二级批发区、冷库、展示厅、商铺、检验检疫操作平台等。有专门为运输台湾水果的集装箱车辆设计的停靠点,可同时满足24辆集装箱车辆直接在停靠点上通电冷藏,保持水果新鲜;二层层高4.5米,主要功能有多功能会议厅、办公室及商铺等。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同时还配套有84个停车位、休闲广场、绿地等设施。
二、经营模式与运营情况
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主营台湾水果,兼营境外其他地区进口水果和台湾农特产品。中心功能定位为“分拨、集散、中转”,为主引进台湾25个县市水果供应商、台湾农特产品经销商兼境外进口水果经销商入驻,并以该集散中心为辐射窗口,一方面,进驻厦门各大超市、大卖场,设立台湾水果专柜;另一方面,利用厦门便捷的海陆空通道,中转到国内各大城市并设立台湾水果分拨销售点。2009年,厦门口岸台湾水果进口量4254吨,其中约3434吨通过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分拨,主要为北京、上海、南京、十堰、杭州、济南等城市。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5062吨,其中约4800吨,通过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分拨。
㈠ 市场商家入驻情况。现有商铺60间,其中一层19间、二层41间,中心另配有展示厅、海关、检验检疫办公室、多功能会议室等配套设施。现店面签约入驻率达到100%,其中经营台湾水果14家、进口水果9家、台湾农特产品11家;台湾水果及进口水果的入驻商家约占入驻商家总数的70%,台湾农特产品的入驻商家约占入驻商家总数的30%。
㈡ 开拓国内分拨网点。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在全国设立销售分拨网点,帮助入驻中心内的台湾水果经营户建立产品流通网点。开辟流通渠道,维护并巩固已设立的北京、南京、上海、十堰、合肥等6个台湾水果特约分拨点,并将逐步在海南、西安、重庆、武汉等中西部城市设立新的特约分拨点。积极为两岸台湾水果经营者牵线搭桥。
㈢开拓周边礼品市场。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力推台湾水果礼盒,积极开拓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礼品市场,并拓展周边的各大企事业单位、商超、旅行社、旅游团体等终端市场。
㈣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营销推广方案,将不定期举办台湾水果订货会,与台湾农会组织合作,充分利用春节、端午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在本中心举办台湾水果、台湾特色农产品、进口水果展销活动,邀请台湾水果供应商、各界采购商举行供需对接会、产品推介会、使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真正成为两岸农产品交易平台。
三、厦门口岸台湾水果进口情况
自2005年5月28日首批台湾水果登陆厦门以来,截至2010年上半年,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总量已达10225吨,已突破10000吨大关。2009年,厦门口岸共计进口台湾水果进口量4254吨,是2008年全年进口量的2.6倍,进口量居全国首位(2005年厦门口岸进口量207吨、2006年厦门口岸进口量488吨、2007年厦门口岸全年进口量922吨;2008年厦门口岸全年进口量1627吨),其中60%是通过“两岸直航”方式进口。
四、优惠政策
㈠为了鼓励台湾水果从厦门口岸进口,厦门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对从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的进出口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㈡海关、检验检疫绿色通关措施。海关、检验检疫对台湾水果进口允许“提前报关”、“ 设立专门窗口”、“快速受理、快速查验、担保验放”等做法。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对进口的台湾水果给予24小时通关验放的快速通关模式。
五、检验检疫制度
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为确保台湾水果安全进入大陆市场,一方面,严格执行进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厦门检验检疫局对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进境台湾水果实施同步检疫、同步分拨、同步中转“三同步”。为配合检验检疫局实行的“绿色通关、快速检疫”政策,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设立专门的检验检疫操作平台及检验检疫办公室,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改变传统对台湾水果在码头开箱检验检疫的做法,直接派检验检疫官员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对台湾水果进行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发现疫情的,做检疫除害处理合格后予以放行。另一方面,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加强与台湾农商的沟通,及时宣传、落实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中心入驻商家做好备案登记索票索证工作,以保证台湾水果及农特产品在大陆销售中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