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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百万困难群众春节前将获生活补贴

  时间: 2009-01-19 13:43     来源: 福建日报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春节前给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革命“五老”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将使我省近110万城乡困难群众受益。

  本次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革命“五老”人员每人180元。发放办法为: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发放;革命“五老”人员由县级老区部门或民政部门发放。交叉重叠的对象按发放标准就高不就低,不得重复发放。

 
编辑: 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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