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将登载在《中国教育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上。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新华社电 (吴晶、董豆豆)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历时8年组织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自8月12日至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字表发布后,社会各领域的现代通用汉字,原则上应使用表内字。
字表分三级 收字8300
据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8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字表划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一级、二级字合起来共6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
三级字表则是一些专门领域,包括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共收字1800个,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异体字可有条件使用
翻开《通用规范汉字表》可以发现,“淼、喆、堃”……这些人们常见的人名地名中的异体字已被收入其中。
为尊重社会习惯,方便人们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说,今后对异体字不再简单地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确要求。
推出《简繁汉字对照表》
李宇明说,我国在研制《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同时也编制了《简繁汉字对照表》,以照顾汉字在中国内地和港澳台的使用情况和国际化的需求。
李宇明介绍,对繁体字恢复和类推简化问题,曾进行过反复的研讨。研制组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以保持通用层面用字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