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5日电 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天发布消息说,台湾地区居民从2007年起可以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方式、内容、分数线和收费标准与报考同类别的大陆考生相同。
国家卫生部发出的相关通知称,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规定的台湾地区居民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大陆的医师资格考试:
――在台湾地区取得合法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者。
――在台湾地区未取得合法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大陆三级医院或台湾地区的医院实习期满一年并经实习医院考核合格者。
――在台医院实习台湾地区居民,可向大陆任何一个考点提出报考申请。
――在大陆三级医院实习的台湾地区居民,应当向实习机构所在地的考点申请。
――报考提交材料参照《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规定》执行。
通知规定,中国内地公民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