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讯(记者 罗燕):近期,山东26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驻鲁单位相继出台110条惠台措施,切实帮助台胞台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为山东省台胞台企服务年活动开展的新亮点。
春节前后,为切实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山东省台办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先后走访台资企业2000余家,摸清了在鲁台资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山东省台办积极争取省政府的支持,主动与41个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鲁单位商洽。目前,已有26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驻鲁单位相继出台110条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服务台胞台企的具体措施。
其中,山东省工商局出台16项服务台资企业登记注册优惠政策和措施;山东省外经贸厅结合全省扩大内需政策,面向台商推出绿色能源、高薪技术、节能环保等10个领域的投资合作项目;山东省卫生厅要求在台胞集中的重点县市区增设台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山东省国税局推出“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提前办理退税”的措施;青岛海关为台资企业通关提供9项优惠服务;山东省地税局出台“对出资达到资本金25%的台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来源于大陆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