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儿子患白血病而上街乞讨的长沙人黄学文,将两年前在街上跪着乞讨得来的1.6万元钱,捐给了抗洪英雄黄国雄。( 4 月5 日《红网》)
虽然,黄学文为给儿子治病已经落下债务20余万元,而且现在儿子每天还要3000元的医药费,但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两年前跪地乞讨得来的1.6万元钱捐给抗洪英雄黄国雄。他捐款的理由很简单,也很朴素,一是对当兵的有特殊感情;二是被黄国雄的事迹所感动;三是那么多人帮助了他儿子,他也不能见死不救。
面对黄学文的义举,抗洪英雄黄国雄也被深深地感动了,他对记者说,“他家里的情况并不比我好,有这份情意就够了,把这笔钱收下,我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
被感动的又何止是黄国雄呢,每一个听到这一义举的人,每一个具有社会良知的人,都会被黄学文的行为深深的打动。
对于黄学文来说,做出这样的壮举,也许真的没有太多的理由,没有太多的想法,更没有可以从政治上拨高的东西。作为一名普通人,他做出这样壮举的理由也十分普通。对当兵的有感情,被英雄的事迹感动,报答社会对他儿子的帮助。然而,正是这简单的理由,反而让我们感到了黄学文行为的真实,感到了隐藏于民众之中最美好、最善良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正是社会最需要的,人类最需要的,和谐最需要的。
面对20多万元的欠债,面对每天需要的3000多元医药费,黄学文即使受到社会再多的帮助,他此刻不做出任何捐款的行为,我想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毅然决然地把为儿子治病乞讨得来的钱捐给他人,捐给他有特殊感情的军人,捐给他心中的英雄,这样的义举,确实让人动容。
这笔捐款最终会不会被黄国雄所接受,因为,黄国雄深知黄学文家的经济状况,作为英雄他肯定不会接受这样的捐赠,这样的资助。但是,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黄学文捐出了一种思想、一种境界、一种社会最需要的风尚、一种社会正在倡导的品格。
曾几何时,我们曾经围绕“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进行过激烈的争论,虽然没有最终的答案,但是,却在争论中更加清楚了社会需要什么,社会应该提倡什么。在激烈的争论中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感受到,社会需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支撑。
目前,我们正在建设和谐社会,正在大力提倡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在号召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黄学文的行为,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好注释,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好例证,是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好证明。
黄学文曾经被社会深深感动,现在,他用他的行动,也在深深地感动着社会。社会的真正和谐,就是在这种相互感动中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