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亦称“舞龙灯”、“耍龙灯”,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舞龙被认为是承继殷周“祭天”遗风。龙在历史典籍中出现很早,被看做海洋的主宰,威力无穷,而海洋主水,龙也就很自然地做了农作物的司雨神。民以食为天,谷物是维持生命的根本,间接也就操纵了人类的生命。因此,龙被古人奉为“吉物”出现在庆典祭祀中,而“舞龙”包含“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祈年”之意。
用来舞动的“龙”,通常安置在龙王庙中,舞龙之日,以旌旗、锣鼓、号角为前导,将龙身从庙中请出来,接上龙头龙尾,举行点睛仪式。龙身用竹扎成圆龙状,节节相连,外面覆罩画有龙鳞的巨幅红布,每隔五六尺有一人掌竿,首尾相距约莫有十数来丈长。龙前由一人持竿领前,竿顶竖一巨球,作为引导。舞时,巨球前后左右四周摇摆,龙首作抢球状,引起龙身游走飞动。
随着华人移民到世界各地,舞龙文化已经遍及各个华人聚集区,成为中华文化的标志之一。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源于古代农耕文化的舞龙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社会普及性、竞技性,并拥有国家级、世界级赛事规模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运动得到了飞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性现代体育竞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