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至3月3日,由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出品的“中华风韵”,将携贵州民族歌舞剧院创演的大型民族歌舞《多彩贵州风》(右图)赴澳大利亚的悉尼、墨尔本,新西兰的奥克兰巡演9场。在此之前,“中华风韵”已经进行过两次巡演:2011年12月携舞剧《丝路花雨》在美国肯尼迪艺术中心演出;2012年1月携舞剧《牡丹亭》在美国林肯艺术中心演出。
三次看似孤立的巡演,背后有一条贯穿的主线,那就是“中华风韵”尝试的B2C直接营销、自主营销的新模式,即摈弃了完全依靠国外代理商的运作模式,从项目运作、宣传推广、票务销售等各方面都事必躬亲,不再做“甩手掌柜”。
“这样做,耗时、耗力、耗钱、并且不乏风险,但有一点我们更看重,那就是我们在输出文化产品上有了主动权、话语权,不再一味坚持必须根据国外市场的需求来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树新说。在他看来,外国观众喜欢中国的杂技、武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走出去”的多是这样的艺术产品,至于其他艺术形式,外国观众接触的少,所以市场认可度低一些。“这次我们就想着带去点新鲜的,《多彩贵州风》集多民族风情于一体,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台节目,向国外观众展示中国原生态民间艺术的瑰宝。”
中国演艺产品的对外商演,多年来形成两种模式:一种是向国外演出商收取固定的、往往是比较低廉的演出费和生活费,由国外演出商承担市场风险并占有市场收益;另外一种是通过国外演出商直接面向市场销售,中方承担市场风险和获得市场收益,国外演出商按比例提成。
“这两种模式均为B2B的‘外贸式’演出运作模式,其优点是中方投资较小,风险较小,基本上有固定收益。”中演文化交流中心副总监王修芹说。不过,这种B2B的演出运作模式的弊端也很大,“我们接触不到终端消费者,无法从根本上掌握市场,总是被国外的渠道商卡脖子,处于演出产业链的低端。”
从2009年创立品牌开始,“中华风韵”逐渐从依靠当地演出商的B2B模式转为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的B2C模式。就拿此次《多彩贵州风》赴澳、新巡演来说,从剧场预订、节目选择、广告投放、媒体宣传、技术支持、票务营销等各个方面,中演都是独立自主运作。“我们选择的演出场地悉尼州立剧院、墨尔本摄政剧院、奥克兰布鲁斯·梅森中心都是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主流剧院。”王修芹说,“我们专门聘请了当地的公关公司、广告公司,并且与当地的主流媒体合作,对演出进行宣传推广。”
从B2B到B2C,是一种运营模式的创新与突破。“B2B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会是中国演艺产品走出去的重要模式。没有B2B的积淀,也谈不上B2C的发展。”张树新说,“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探索与实践,逐步掌握主流媒体、主流渠道、主流观众,在国外建立对中国演出感兴趣的基本观众群。”他承认,就目前来看,这种B2C自主营销模式还需要较大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但从长远来看,这实际是一种文化“孵化器”的崭新操作模式,在达到一定规模和一定力度后,必将产生有效的市场需求,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