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游大事记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大事记

  时间:2006-06-15 16:24    来源:     
 
 

  [2006年11月3日]首届“海峡两岸台北旅展”揭幕,大陆业者包下255个展位。台湾观光协会会长张学劳表示,这是最值得纪念的历史时刻,两岸旅游迈出重要的一大步。

  [2006年10月3日]台湾民间旅游组织“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完成财团法人的设立登记工作并正式挂牌运作,标志着台湾方面与大陆协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等两岸旅游相关事宜的窗口正式开通。

  [2006年10月3日]台湾民间旅游组织“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完成财团法人的设立登记工作并正式挂牌运作,标志着台湾方面与大陆协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等两岸旅游相关事宜的窗口正式开通。

  [2006年4月16日]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联合发布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006年2月15日]来自宝岛台湾的300多位旅游业界代表与大陆的500多位同行相聚旅游名城哈尔滨,共同出席“第九届海峡两岸旅游联谊会”。

  [2005年11月23日]“2005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在云南昆明开幕,首次特邀台湾旅游业界参展。

  [2005年10月28日—11月6日]国家旅游局局长、中国旅游协会会长邵琪伟先生率“大陆赴台旅游考察团”以民间身份赴台实地考察旅游线路和设施,引起热烈反响。

  [2005年9月6日—8日] 海峡两岸旅游业界代表参加“首届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为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进程,便于两岸旅游界民间组织沟通交换意见。
  
  [2005年5月20日] 国家旅游局就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召开新闻发布会。

  [2005年5月3日]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正式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2年5月1日]进一步允许所谓“第二类”大陆人士赴台旅游。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至今未能全面实现。

  [2001年底] 台湾当局迫于压力,通过了一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将大陆居民分为3类,先允许其所谓的"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1991年12月17日] 国务院颁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旅游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希望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此后,大陆方面全面开放、热情欢迎台湾各界人士前来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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