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时间:2011-08-29 13:13   来源:《北京日报》

要探索“陌生人社会”诚信建设路径

  徐惟诚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健康发展的道德前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的是商品而不是单纯的产品。商品为交换而生产,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为了实现交换价值,只有经过交换,其使用价值才能得到实现。商品交换又必须经过货币这个一般中介物才能够完成。这种生产和使用的分离,使社会分工得到极大的发展,使资源得到尽可能合理的配置,也为科学技术的使用和不断进步开辟了广阔的舞台。但这种生产和使用的分离,以及两者之间连接的无数中间环节,又为不诚信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这反过来又限制和影响了市场经济本身的健康发展。现代世界,诚信是最重要的投资环境。企业正常的经营和管理,商品的流通,市场的繁荣,金融结算,人才的培养和流动,劳动就业和劳动保障,鼓励新技术的采用,消费权益的保障,以及人际交往的许多方面都离不开诚信。诚信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目前在这方面的缺失已经造成群众强烈的不满。

  在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之中,诚实守信占有重要的地位。“仁义礼智信”,诚信是五德之一。“人无信不立”,“一言九鼎”,“不轻然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许多成语流传至今。但是,过去的诚信主要是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是在“熟人社会”的圈子里维系的。失去信用的人很快就会失去周围人的信任。失信行为的空间受到限制,就比较不容易泛滥成灾。

  现代市场经济使人的交往范围无限地扩大了。在“陌生人社会”中,人们很难在这无限多的对象和无限多的行为中辨别真伪,决定取舍。这就为失信者甚至恶意作伪者扩大了生存空间,也扩大了失信行为的受害面。在新的情况下当然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完善各种必要的法律和规章,杜绝各种失信行为产生的渠道,提高失信行为的成本,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但是一般说来,这种制度建设往往有滞后性,很难做到事先设防。同时就要加强有关诚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美德。

  值得注意的是,广大群众是不诚信行为的受害者,在社会上提倡诚实守信当然是得人心的,但更为重要的是帮助群众提高保护自己免受各种不道德的欺诈行为危害的能力。事实上,许多群众也正是这样做的。一些信用不好的人就很难在亲友中借到钱,一些质量不好的品牌商品销量急剧下降。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这种认识已经超越直接经验的范围,一个人过去某一方面的信用记录不佳,今后在就业、任职、投资、贸易、买保险等许多方面就会受到限制。并不是那些地方的政府对此有什么严格的规定,而是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自然选择在同失信者打交道时更加谨慎。有了这样的心态,就可以在新的条件下让人们的守信程度和被他人信任的程度发生正相关的关系,广大社会的自然人和法人都成为保护自己利益的社会诚信的自觉守护者,才能大大压缩不守信行为的生存空间。

  (作者为中宣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伦理学会顾问)

  什么才是积极的幸福观

  助人为乐能够感动中国,是因为这种品质中积淀了我们中华民族仁爱美德的文化基因。中国特有的血缘文化传统,宏扬群体价值取向,强调同胞亲情,“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这种传统文化在今天就体现在社会主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集体主义原则中,体现在东方文化的价值取向之中。

  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之所以让人感动,是因为这种行为中体现出的是一种难得的坚毅品质和人生习惯。“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每个人都有“习惯”,但不是一切习惯都会令人感动,康德在论述后天道德教育作用时,强调“习惯的事情”与“应该习惯的事情”是两回事,道德模范助人为乐的人生习惯是一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应该的习惯”。

  助人为乐美德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积极的人生观和幸福观。有人认为腰缠万贯是幸福,有人认为位高权重是幸福,有人认为逍遥自在是幸福,但也有人在帮助他人、服务奉献中感受着人生的快乐和幸福。这引发我们对许多社会现象进行另一种思考和对比:社会中有的人可能“贫穷”得只剩下百万物质,而道德模范在助人为乐精神世界里是个富翁。

  任何一个个体都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在助人为乐者的精神世界中,个体“小我”已化在“大我”之中,他人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他人的快乐也是我的快乐。助人为乐者往往在与大爱同行,“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用雷锋的话来说,就是“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在大我、大爱和助人为乐大德中延展自己的生命意义。

  助人为乐道德精神不仅仅关乎人性品质,也关乎国家发展与社会和谐。“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胡锦涛同志在会见首届全国道德模范时这样强调。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多样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种政治经济利益、思想文化的碰撞,都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人生观和价值取向产生着影响。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社会获得了极大发展,社会文明和精神风貌主流也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人生观和社会现象,与社会主义道德精神格格不入。助人为乐精神对于国家发展的道德力量在于,它使社会人际和谐而温暖,在精神关爱与互助氛围中使社会更加凝聚和整合。

  和谐社会与人民幸福也需要助人为乐这样的道德精神。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这是我们国家的责任和目标,但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一起努力。助人为乐精神的特征,就在于它使公民以个体的力量关爱他人幸福。许多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或扶危助困,或志愿服务,或捐资助学,以各种方式和力量对他人和社会奉献爱心,在财力物力援助的同时,也带给人们人间最宝贵的情感助力和心灵温暖。而且,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在互助互爱氛围中,人人给予,人人奉献,人人就都可能获得道德的回报。在今天和谐中国和人民幸福的指数构建中,我们很需要助人为乐这种体现人类美德和中国特色价值观的精神力量。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伦理学会常务副会长)

编辑:王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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