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遗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将于元宵节期间开展

时间:2012-02-01 15:00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31日电 2月6日是传统的元宵佳节。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文化部与发展改革委等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于2月5日(正月十四)至2月15日(正月二十四)元宵节期间,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届时观众可免费参观。

  第一批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

  近年来,文化部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会议、公示等程序,文化部于2011年10月31日命名公布了北京市珐琅厂有限责任公司等41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发挥他们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示范带动作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进行引导和规范,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此外,文化部还将印发《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 传承发展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依法保护、全面保护的新阶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提出了新要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文化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对生存状况濒危和传承困难的代表性项目,采取抢救性保护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采取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对部分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代表性项目,采取生产性保护的方式。这些保护方式和措施在实践中得到了全国各地的响应和支持,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生产性保护”旨在“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统筹协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发展的规律,不仅有利于增加传承人和当地人民群众的收益,提高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而且能够促进文化消费、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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