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棒球队员场上风光,场外的生活也“多彩多姿”。检调连日汇整职棒假球案资料发现,涉案的职棒球员有“三爱”,“爱喝”、“爱钱”及“爱美眉”,其中又以爱喝酒的最多,连比赛前一天也喝。
夜生活很“精彩”找小姐才会投球
曾有投手坦言,先发前一晚一定要找“妹仔”,“否则不会投球”。有些球员的私生活行径确实荒诞,球赛结束后通常都是先回饭店梳洗一番,再填饱肚子,接着就是PUB、酒店轮流续摊,清晨天亮回去睡觉,都算“正常”行为。
在酒店打滚,当然不是纯喝酒,小姐跳热舞不稀奇,球员兴起,也会跟着一起脱衣起舞。不然就是掷骰子,直接比大小,输一次脱一件,不想脱的人就用1000元纸钞“代替”,通常只有小姐才赚得到。
在联盟防赌机制还不健全之前,爱玩的球员每晚都会溜出门,不过他们一夜情的对象绝对不会找球迷,目标都锁定酒店小姐。
职棒假球案爆发后,联盟、球团管理越来越严格,出外比赛几乎不能出饭店,球员虽然看起来都很遵守规则,但也有“偷渡”的人。
想要“偷渡”,就得花点脑筋,有球员就会事先安排“小姐”住进同一个饭店,但房间在不同楼层,然后“快去快回”,就算被突击检查逮到不在房间,也能迅速归队,不会让球团管理人员怀疑。
喝酒是嗜好收钱有默契
据了解,这波遭约谈或传唤的职棒球员中,“爱喝”是多数球员的嗜好,尤其是球队在客场比赛时,赌球的中间人庄宏亮与黄俊中就会事先安排酒摊招待买好的球员,庄、黄两人更会要球员找来其他球员同乐,除借此结识更多人外,也希望造成更多“失常”的几率。
至于“爱钱”部分,据悉,庄宏亮受“雨刷”集团委托盯上新球员,交给球员王劲力的现钞是“一大叠”,再由王劲力视情况交给买嘉瑞、郭一峰等人;有的5万元是直接丢在球员宿舍的桌上,连一句话都不用讲,送的跟拿的都有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