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余年来,党和政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致力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走上了共同“富裕路”。
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
布依族汉子莫义猛今年已经45岁,作为运动员他已不再年轻,但他仍将作为贵州省唯一一位选手,参加即将在贵阳举行的民族运动会武术项目。
“没有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支持,我们就过不上好日子,我很可能坚持不到今天。”莫义猛说。
莫义猛来自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麻尾镇塘香村,11岁就开始跟随村里的寨老习武,在他看来,家乡这些年来的变化,可谓日新月异。
破烂不堪的低矮木楼,变成了今天两、三层楼的砖瓦房;传统的水稻、玉米种植,变成了今天的蔬菜大棚和经果林;孩子们读书不用交学费,人人看病有合作医疗;忙完农活,乡亲们可以到村里的文化广场唱唱花灯……
如莫义猛质朴的话语所说,正是由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大力扶持和全国各地的倾力帮助,才使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谱写了大发展大繁荣的辉煌篇章。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始终从战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民族地区的生产力。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入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
仅“十一五”期间,我国就先后出台14个政策性文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政策性文件既有涵盖整个民族地区的全局性重大举措,又有针对各个民族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的专项政策;既有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又有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为了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党和政府还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资金的投入。数据显示,2002年到2009年,我国对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省份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17.4亿元,占全国总投入的39.87%,同时安排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