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运期间广州地区餐饮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出炉
时间:2010-11-04 13:2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一般菜肴价格不得标“时价”,海鲜、河鲜等也要在店堂内明码标价,收取茶位费要提前告知消费者……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出《2010亚运期间广州地区餐饮服务价格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广州市内餐饮服务价格行为进行具体规范。
《规范》明确,亚运期间的餐饮服务价格应尽量维持在平时价格水平。《规范》要求,餐饮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价目表、价目簿、价目牌、标价签、店堂告示等形式实行餐饮服务明码标价。一般菜肴价格不得使用“时价”等含糊字样在价目表中标示。对于时令性较强、确需在价目表中标示“时价”字样的鲜活海鲜、河鲜类菜肴,仍必须在店堂内的海鲜、河鲜存养场所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或以其他能向消费者显示的方式公布当日的销售价格。
对于广东特有的“茶位费”,《规范》也有规定,提供茶水服务要收费,应该在场所内明示,并且在消费前主动告知消费者。对自带酒水、食物加收服务费等也应同样处理。餐前主动提供给消费者有偿使用的纸巾、餐前小食等,或用餐时为消费者开启酒类、饮料或制作鲜榨果汁等饮品的,也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征询消费者意见。
对于目前使用的消毒餐具,《规范》也有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经洗净消毒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餐具,不得以“消毒餐具费”、“消毒餐巾费”等名义变相价外加价。
据悉,广州市物价部门近期将把《规范》印制发放到市内餐饮经营者手中,亚运期间还将对餐饮行业的价格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保持行业价格稳定。(记者徐艳 李华娣 通讯员 岳佳综 )
编辑:王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