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三年(西元1887年)八月奉准正式建立台湾省,当时新任台湾巡抚刘铭传会同闽浙总督杨昌浚合奏的《台湾郡县添改撤裁折》疏曰:
窃臣等于光绪十二年六月十三日,会奏台湾改设事宜折内,声明彰化等县地舆太广,亟需分治设官,奉旨:“该部议奏,钦此”。旋准部咨,议会酌度情形奏明办理等因。伏查台湾疆域,南北相距七百余里……;如彰化、嘉义、凤山、新竹、淡水等县,纵横多至二、三百里,鞭长莫及,治化何由?且防务为治台要领,辖境太广,则耳目难周,控制太宽,则声气多阻……嘉义之东,彰化之南,自浊水溪始,石圭溪止,截长补短,方长约百余里,拟添设一县曰云林县……。
光绪十三年(1887年)九月初八日诏曰可,于是云林县成为新建台湾省所辖四县之一,县治先设于林圯埔(今南投县竹山镇),后又迁至斗六门(今斗六市)。日据不久取消云林县,战后复设迄今,范围为台南州斗六、虎尾及北港等郡。县治当初则为斗六与虎尾两镇相争,最后由斗六胜出,但地方法院设于虎尾。1981年12月25日,斗六镇升格县辖市。
然而,今日云林县范围与清代已有相当不同,例如昔日县治林圯埔(竹山)不属于今云林县辖内。又事实上,“云林”一名系取自竹山境内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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