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处 │ 主计处 │ 人事处 │ 计划处│ 行政处 │ 水利处 │ 文化处 │ 新闻处 │ 地政处 │ 城乡发展处 │ 劳工处 │ 社会处 │ 农业处 │ 教育处 │ 工务处 │ 建设处 │ 财政处 │ 民政处
县政府办理自治事项,执行上级机关委办事项及其它机关委托事项。
该府置县长一人,对外代表云林县,综理县政,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员工,并指导监督乡(镇、市)自治事项。置副县长一人,襄助县长处理县政。
该府置秘书长一人,为幕僚长,承县长之命,处理县政。置参议七人、消费者保护官、秘书,受秘书长指挥、监督,分别掌理县政设计、“法案”审核、消费争议调解、机要、协调、核稿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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