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致中陷“召妓门”自作自受
《壹周刊》对陈致中召妓事件的报道。
2010年7月21日台湾《壹周刊》报道,陈致中7月3日凌晨被拍到开着自家凌志休旅车,载着绰号妮可的应召女郎。妮可咬定对方确是陈致中,双方以新台币5千元交易,到住家不远的四季汽车旅馆开房间。
消息一出街,迅即在台湾政坛掀起惊涛骇浪,而当事人也陷入艰苦的缠斗,妮可神秘失踪、《壹周刊》爆料不休、陈致中赶紧提控告、名家名嘴纷纷发表观点、电视新闻收视率飙升……对于台湾民众来说,闷热炎夏,拿陈致中消遣,则更像是一场“全民共识”。
俗话说“上阵不离父子兵”,意即打仗时,父子同时上阵更容易打胜仗,形容父子间相当有默契。而用在陈水扁和陈致中这对“患难父子”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只是并非“打仗”,应改为“敛财不离父子兵”,两人因洗钱等罪名被判刑。
日前岛内媒体报道的两则负面新闻,主角恰好又是扁父子:陈水扁私藏“台湾密件”,违反“机密法”;台湾《壹週刊》再爆猛料,证明陈致中召妓。据说,陈水扁当年亦陷入“召妓风波”,看来是“召妓不离扁父子”了。
香港《大公报》今日刊文指出,根据《壹週刊》指出,陈致中于七月初凌晨,与一名绰号“妮可”的高级应召女,在距离住家人文首玺不远的Motel开房间。周刊还说,扁子非头一回召妓,已成特殊癖好,并提出了好几项证据:一、搭载应召女郎的私家车是扁子的座驾;二、“召妓男”与召妓站中介者的电话录音;三、“妮可”证实客人就是陈致中。近日周刊又声称发现扁子召妓新证据。它将召妓男的电话录音与陈致中参加电视节目的录音,送交美国知名鉴定单位做声纹比对,结果几可确认就是陈致中。另外,拨打召妓电话的手机也曾被用来拨打给吴淑珍。
周刊所提证据是真是假,最后还要由法庭定夺,但如今在“案情混沌”的形势下,再加上陈致中过去的撒谎纪录,不少人倾向采信媒体的报道。这对参加年底高雄市议员的陈致中来说绝对不容乐观。其竞选总部的捐款大幅减少,一度五天连续“挂零”,且在选区的支持度从六月的第四名下降至第七名。陈致中所在选区应选席次为八席,虽然还在“安全名单”内,但“召妓疑云”若持续发酵,最后能否当选就难说了。
然而,在此“生死关头”,陈致中的所作所为却让人费解。他主动提起诉讼,告周刊的报道失实,本来作为当事人及执业律师,应该出庭亲自解释疑云,尽力说服法官相信自己的证词,但却以“选举事忙”为由拒绝法官的传讯。不过,他却“有空”频频召开记者会驳斥周刊的报道。“立委”邱毅表示,陈致中律师已要求暂停诉讼。莫非陈致中打官司只是“虚晃一招”?因为月前曾有人认为,若陈致中不敢告上法庭,则是心中有鬼。
其实,挽回声誉最快捷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请“金融圈友人”出面澄清。当时林姓友人声称把陈致中的车借给了从北部南下高雄的一位金融圈朋友,媒体拍摄到的男子应是这位与陈致中长相相似的朋友。因此,只要这名朋友出面,事情就应真相大白。不过,陈致中对此一直支吾以对。这当中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这名朋友对扁家有大恩大德,陈致中须牺牲自己的“清白”以报恩,但古语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且陈致中当初声称参选是为了帮父亲“洗冤”,如今竟为了外人弃父亲于不顾,确实有违常理;二是世上根本就不存在此人。
文章最后说,“陈致中召妓疑云”对于《壹週刊》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必会穷追勐打、紧咬不放。到底是“政途险恶”,还是“自作自受”,陈致中心中是最清楚的。
台检方公布完整监视画面 再度确认陈致中召妓(图)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1月19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继高雄市地方法院后,高雄地检署18日公布了陈致中住处“人文首玺”大楼地下室停车场的监视画面及道路沿途监视器画面,再次确认了陈致中召妓的事实。
7月2日“召妓男”召妓当晚,陈致中曾辩称“返回后未外出”,但比对门禁刷卡和大楼监视器画面,证明了他在撒谎。画面显示,案发当晚,陈致中在23时5分39秒时开着自己的“凌志”车外出,外出后“召妓男”使用的“0953”序号手机便密集出现7次通联,最后一次通话时间在23时58分59秒,即是和应召业者谈妥交易的时间。陈致中虽辩称卡片也许会混用,但缺乏证据。
而陈致中外出后道路沿途监视器所提供的录像更可以肯定召妓男就是陈致中。画面显示,应召女“妮可”确有其人,她乘坐马夫轿车抵达“指定地点”后约40分钟后下车,改搭陈致中的凌志车,时间点和《壹周刊》报道的完全符合。
而面对先前台湾法界及陈致中委任律师质疑没有查到应召站,无法证明有召妓的说法,高雄检方也根据警方监视器影带中拍到接送应召女轿车E4-XX26的车号,传讯了当天在场的林姓马夫。他坦承接送“妮可”上了“召妓男”的2096-ZC(陈致中车牌号)休旅车,也成为全案的关键证人。
高雄市地检署根据2处监视器画面、通联分析、手机使用、人文首玺刷卡记录及马夫供证等诸多证据,均证明陈致中说谎,认定“其所为依一般正常智识之人的认知,即系‘召妓’之举。”(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