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 红
在陈水扁的执政成绩单上,记载着失误第一,衰退第一,减收第一,赤字第一,债务第一,失业第一,犯罪第一,腐败第一,特权第一,贪污第一,弊案第一等众多的第一。如此多的“第一”,带来多次被罢免的结果。
民进党执政六年出现四次罢免案
一是因为陈水扁经济决策破坏经济发展被提出罢免。2000年10月27日,上任不足半年的陈水扁当局,出于“台独意识治政”的心态,把“台独”和“反核”捆绑在一起,作为民进党的“神主牌”,为了强化“台独”立场,决定停建已经进入建设高潮期的核四。这一违反经济规律、干扰经济发展的错误决策,遭到全社会和工商界的反对,在野势力更是全力反对。29日,国民党“立院党团”连署发动罢免“总统”案,次日与亲民党和新党组成在野联盟,对抗民进党当局。罢免案因为陈水扁的收回停建核四成命而取消,但集中证明陈水扁经济决策能力低下,以及与民意对立程度。
二是因为陈水扁推行“法理台独”被提出罢免。今年春节,陈水扁声称,“现在已是认真思考废除国统会及国统纲领的适当时机”。陈水扁出于推动“法理台独”的需要,也为了转稼因为“三合一”选举失败带来的危机,突然“废统”,遭到绝大多数民意的反对。泛蓝军在反对无效后,部分“立委”对陈水扁提出“罢免案”,由于陈水扁在各界压力下,把“废统”变为“终统”,因为他的“后退”、“让步”,“罢免案”没有推动,但集中证明陈水扁“台独”的顽固,以及与民意的对立程度。
三是因为吕秀莲宣扬“台独”被提出罢免。2000年5月29日,就任“副总统”仅9天的吕秀莲,公开宣扬“台湾法律地位未定”。6月14日,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等51位“立委”提出罢免吕秀莲“副总统”职务的连署提案。11月17日,因为吕秀莲出面,证实陈水扁与女助手的绯闻案,国民党“立委”重提6月间提出的罢免吕秀莲案。两次提出罢免吕秀莲,都没有进入运行程序,但证明陈水扁执政团队的“台独”本质和无能无德,以及与民意的对立程度。
四是因为陈水扁执政集团的腐败被提出罢免。陈水扁执政集团和陈氏家族,在涉及的“二次金改案”、“股市秃鹰案”、“公有企业改制案”、“高捷案”、“高铁案”、“陈由豪案”、“台开案”、“内线炒股案”、“关说人事案”、“土地买卖案”、“出卖将军衔案”、“受贿案”等案中,利用掌握的公共权力,盗窃公共资源,贪污社会财产,侵犯大众利益,惊动了台湾社会,所有具有良知和正直的社会人士和舆论,同声谴责陈水扁家庭和民进党高官的腐败。6月9日,国民党中常会正式通过罢免陈水扁案,与亲民党和无党籍“立委”一起,开始在“立法院”推动罢免陈水扁案。
罢免案出现4次,对罢免的对象来说,可见滥用权力、腐败堕落、执政无能到什么程度;对于罢免案没有通过的结局,从中可以看出,对权力傲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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