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机要费”案侦结 陈水扁夫妇共贪污近1500万新台币
中国台湾网11月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攸关陈水扁下台与否的“公务机要费”弊案,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结果大出预料。根据承办检察官陈瑞仁的调查,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总共假借“公务机要费”核销机会,从2002年7月到2006年3月,连续诈取新台币1480万408元。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由于陈水扁具有“刑事豁免权”,台检方先将吴淑珍等4人提起公诉,至于陈水扁将于卸任后,由台检方追诉。
报道说,中午,台当局“总统府”方面与台当局“行政院”方面举动亦不寻常。吕秀莲中午取销行程,从澎湖赶回;台当局“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则不寻常的主动召开记者会,透露“公务机要费”中使用“发票核销”的六大“外交专案”。
台“倒扁总部”干部魏千峰中午呼吁陈水扁自己宣布下台,他表示对于吴淑珍等人遭到起诉,感到安慰。
据报道,由于陈水扁之前曾承诺如有犯罪、贪污就会下台,如今,台“高检署”认定吴淑珍是陈水扁贪污的“共同正犯”,下午起诉书一经公告,势将冲击岛内政坛,也直接影响台北、高雄市长选情。(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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