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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成为“公务机要费”案主角

  时间:2006-12-08 14:01    来源:     
 
 

  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案事发侦办全记录

  中国台湾网11月4日消息 众所瞩目的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案3日侦结,包括陈水扁夫人吴淑珍、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等4名被告遭到台检方起诉。这起案件,由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揭露后,正式进入“司法”调查程序,台检方还两度讯问陈水扁,首开台湾“司法”新例;台湾《中时电子报》3日报道指出,至于下一步所引发的政治效应为何?陈水扁会不会下台?还需要再观察。

  根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总结“公务机要费”案始末全记录:

  2006年6月12日,“台湾红”公司负责人李慧芬向国民党籍“立委”邱毅爆料,她有价值300多万元新台币的台北君悦饭店住宿发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转交吴淑珍核销“公务机要费”。

  6月28日,台“监察院审计部”派人赴陈水扁办公室查帐,事后将疑涉不法的相关资料函送台“高检署查黑中心”调查。

  6月29日,台“高检署黑金中心”根据先前接获的检举内容完成分案,由检察官陈瑞仁调查“公务机要费”流向。

  7月10日,台湾检调约谈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就“公务机要费”案说明。

  8月9日,台“高检署查黑中心”约谈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她坦承向李慧芬索讨君悦饭店发票,但不知为何发票流入陈水扁办公室;李碧君遭台湾检调限制出境并列为被告。

  8月14日,李慧芬自澳大利亚返台前往台“查黑中心”作证,协助台湾检方比对相关单据,并证称李碧君向她要发票,都说是要交给吴淑珍。但李碧君在当月16日与李慧芬对质时,否认她曾亲手将发票交给吴淑珍。

  8月24日,台“高检署查黑中心”传唤12名有消费发票进入陈水扁办公室帐册的证人,追查为何发票会流入扁办公室,部分证人称不知道自己消费的发票被扁办公室拿去使用,怀疑是由商店直接提供给陈水扁办公室。

  9月1日,台“高检署查黑中心”再度大规模约谈21名证人,查出陈水扁办公室自2004年至今,以用途不明的价值1020万元新台币的SOGO礼券做为“公务机要费”报帐之用。

  9月7日,陈水扁办公室及台“高检署”证实,台检方已于8月7日及20日分别讯问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检方在讯问时提示两人可请律师,但两人拒绝,两人也允诺,愿配合检方必要时接受第二次讯问。

  10月4日,台“高检署查黑中心”证实,在9月15日当天以证人身份问讯台湾地区前领导人李登辉。

  10月12日,台“查黑中心”表示,正清查“公务机要费”是否用于对美国游说工作。

  10月23日,台当局“法务部”批准台“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暂调台北地检署办事,为侦结全案负责。

  11月3日,“公务机要费”案全案侦结,陈水扁夫人吴淑珍、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出纳陈镇慧等四人提起公诉,陈水扁办公室前机要室主任曾天赐及杏林制药负责人李碧君两人予以缓起诉处份;陈水扁则是涉及贪污与伪造文书罪嫌。因陈水扁有“刑事豁免权”,台检方将待其卸任后再进行追诉。(云鹏)

  陈水扁涉嫌虚报“机要费” 引发岛内新一波诟病潮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涉嫌“不法”被侦办,再次激发台湾政坛震荡,继亲民党决定31日在党内展开联署“弹劾案”后,台联党也表态称,若证实陈水扁的确“违法”,台联党会主动要求其下台;还有台湾前任“监察委员”指出,陈水扁的行为不但“荒腔走板”而且蔑视“法律”,已构成在野党发动“弹劾”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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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检方11月3日下午宣布结束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检方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但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待其被罢免或卸任后再予追究;陈水扁之妻吴淑珍诈领148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将被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被提出起诉、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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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台湾网新闻中心

  编辑: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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