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舰队已完成22批次63艘船舶护航任务

时间:2009-02-25 11:07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24日在中国远洋船舶防海盗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从发展形势看,海盗问题的解决不可能短期见效,航运企业要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船舶自防自救工作,积极配合军舰护航,做好长远打算。

  据统计,截至2月22日,中国军舰艇编队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共完成22批次63艘船舶的护航任务,有效保证了中国船舶的安全。但是,目前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海盗仍很猖獗,海盗活动的范围和劫船的方式又有了新变化,给防范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针对当前护航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徐祖远要求,接受护航的船舶必须遵守护航行动的有关纪律,服从军舰的统一指挥,不应该擅自脱离护航编队。航运企业要及时掌握已经公告的定期护航班期,明确计划加入定期护航编队的船舶并合理安排相应的班期。不能按海军公布的时间抵达接护点但又需护航的船舶或航速低于10节的船舶要提前9天向交通运输部申请。

  实践证明,船舶自防自救是保证船舶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徐祖远强调,航运企业要密切关注海盗活动的动向,调整应对策略,及时向所属船舶发出预警通报,指导船舶做好自防自救工作。船舶要按照从难从严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演练,保证随时可以应对突发事件。他特别强调,在澜沧江—湄公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等国际河流航行的船舶也要采取相应的自防自救措施,加强预防武装袭击、抢劫等方面的工作。

  据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借鉴国际上防范海盗的成功经验,编制了《防范索马里海盗最佳做法》,供航运企业参考。(刘兴增)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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