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力资源
欲促使地方经济繁荣,须有可供使用的劳动力以进行经济生产活动。故就苗栗县人口扶养率来看,该县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1977年该县扶养率为61.7%,1983年降为55.3%,至1989年又降至51.6%,减少了10.1%,虽然依赖人口仍占全县人口半数之多,但经济活动人口的比例在逐年成长中。综合而言,该县扶养率的变动趋势与台湾地区及中部各县市相同,同时1989年时该县扶养率仅高于南投县、云林县,可见该县依赖人口的比例较低,有助于该县致力于经济产业的提升。
此外以就业率来判断一地区的人力资源是否达到有效运用,及地区就业需要。1977年该县就业率为45.3%,1983年提高为49.7%,1988年更提高为52.7%,12年来增加了7.4%,为中部六县市中成长最多的县市,1988年底,该县就业率仅次于南投县,由此可见该县经济活动热络,人力资源运用的程度较高。
为明了该县人力资源运用的方向,在此籍非农户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观察该县经济人口的主力为何。1977年本县非农户人口比例为43.4%,1983年提高为60.9%,1988年更提高为61.6%,非农户人口比例提高的趋势与台湾省及中部各地相同,主因是台湾近年来工商业迅速发展,农业技术提高,所需劳动人口减少所致。就1988年而言,该县非农户人口比例尚低于台湾地区80.8%,及中部区域66.5%,可见该县农业尚占有重要地位,而工商业则呈现逐渐扩大发展的趋势。
经济成长
就上述经济人力资源运用及其主力的情况下,以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及平均每户全年经常性收入、支出金额来表示每户实际享用的经济福利,藉此说明该县经济成长的概况。
1977年该县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为129044元,1983年增为263507元,至1988年又增为384019元,平均年成长率17.96%,较之其它县市的平均年成长率为低,然而就1983年至1988年该县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的平均年成长率为9.1%,于中部区域中,仅次于台中市平均年成长率9.2%,可见该县于1983年至1988年问经济成长显著。
对于该县平均每户全年经常性收入与支出,1977年分别为141205元及109865元,1983年增为301345元及218419元,至1989年又增为550666元及374223元,就其平均年成长率与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的平均年成长率有相同的情形——就1977年至1989年的平均年成长率分别为24.2%及20.1%;而1983年至1989年间,其平均年成长率为13.8%及11.9%,远较其它县市高。
由上述情形可知,就最近四、五年来,该县经济成长迅速,且就1989年数据显示该县于中部区域中应属经济成长地区,居民所享受的经济福利优于其它县市。
产业发展
为了解该县产业活动重心及发展,故以就业人口产业结构及各产业生产总值两个项目来探讨。
1977年该县就业人口产业结构为第一产业38.5%,第二产业29.6%,第三产业31.9%,就台湾省而言,这时期苗栗县的产业以一、二级为重,对该县而言,第一产业为产业重心所在,然该县的第一产业投入程度不如中部区域其它县市。1983年该县就业人口产业结构为第一产业30.9%,第二产业36.7%,第三产业32.4%,与台湾省的产业结构比较,第二产业有逐渐取代第一产业的趋势,同时于中部区域中,该县产业人口投入第二产业活动的比例最大,至1988年该县产业结构为第一产业24.8%,第二产业43.7%,第三产业31.5%,可见第一产业减少得快,而第二产业的成长,取代第一产业,同时与台湾省及中部区域比较,该县第二产业发展较快。
总而言之,该县过去产业发展一向以农渔业为主,近年来政府为配合总体经济的区域发展,先后开发头份、铜锣、竹南及三义等工业区,而带动该县工业发展。
就该县1986年各级产业生产总产值而言,第一产业占总值9.96%,第二、第三产业则分别占81.17%,及8.87%,可见该县主要的经济收入在于工业,因此可知该县的产业发展已由农渔业而逐渐转变为工业。
就上述整体而言,该县早期的经济地位以农渔业为主,后来发展逐渐缓慢,近来则面对产业转型,工商业逐渐发达,然其工商业全年生产总值72848465000元,仅占中部区域的9.04%;另就农渔畜业产值8062317000元,亦仅占中部区域的8.90%,可见该县经济产业发展在整体区域而言,尚未具有重大的经济产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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