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及职责
基隆市选举委员会置委员11人,均为无给职,任期3年(最新任期自2007年8月8日起至2010年8月7日止)。成员由本会推荐,送台湾省选举委员会遴报台当局“中央选举委员会”派充,并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会议决议,总理委员会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
委员会成员须有无党籍人士,且具有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额的二分之一。
二、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邱云仪(2007年11月3日起接任代理主任委员)
委员 王立德、黄丁风、林俊良、锺孟仁、骆护芳、俞明、黄仁祥、钱金铎、郑锦洲
三.主任委员简介
主任委员:邱云仪(2007年11月3日起接任代理主任委员) 学历:东吴大学法律系毕业 经历: 曾任 一、基隆市政府课长、局长、秘书、主任秘书 二、基隆市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 现任 基隆市小区大学基金会执行长 基隆市“救国团”主任委员
四.组室职责
第一组:“总统”、“副总统”、“立法委员”、市议员、市长选举、罢免的办理事项;里长选举、罢免的计划、办理;选举、罢免事务的研究发展与资料搜集、运用及不属于其它各组、室的综合业务事项。
第二组:选举人及罢免案投票人名册的编造事项。
第三组:选举公报、公办政见发表会、选举倡导及新闻发布的办理事项。
第四组:选举、罢免监察事务的办理:竞选经费的查核与有关选举、罢免诉讼及法令的拟释事项。 行政室:议事、文书、公文管制、印信典守、庶务、出纳、公产公物的保管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项。 人事室:办理人事管理事项。
会计室:办理岁计、会计及统计事项。
政风室:办理政风事项。
五.监察小组
该会设监察小组,置小组委员3人至35人,均为无给职,其中3人至5人任期三年,其余均在办理选举、罢免期间聘任。监察小组委员执行选举、罢免的监察事项,由委员会就具有选举权的公正人士报请台湾省选举委员会聘任,并指定一人为召集人,召集人列席该会委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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