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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行政单位

  时间:2008-01-02 16: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秘书处

  职责:
  1.关于出纳、庶务管理、防护业务等事项。
  2.关于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印信典守、市政会议等事项。
  3.关于公共关系、“国际”交流、“外宾”接待等事项。
  4.关于机要事项。
  5.关于民众控案、陈情、检举之调查及处理事项。
  6.办理该部岁计、会计、统计等事项。
  7.办理人事管理业务。
  8.办理政风法令倡导、贪渎不法之预防、发掘、处理等事项。

  民政局

  职责:
  1.掌理区里行政、区政监督及辅导、区里组织及训练、行政区划及省市界标、市议员里邻长互助及保险等事项。
  2.掌理自治行政、里民大会、基层会议、里建设小型工程、民意机构之协调配合等事项。
  3.掌理宗教、寺庙、教会之登记辅导及管理、神坛之调查与辅导、宗教宗祠财团法人申请设立、人民褒扬、祭祀工业、调解业务、公墓管理、殡葬服务督导等事项。
  4.掌理户籍行政、便民服务、户政信息化之规划、推行与督导、考核、户政事务所监督等事项。
  5.掌理户籍登记、管理等事项。
  6.掌理殡仪、火葬业务、民间殡葬社管理,公墓埋葬管理等事项。

  财政局

  职责:
  1.掌理财务行政与管理、市库业务监督管理、岁入管理、债务管理、收入凭证管理、高雄巿奖励民间投资融资利息与租金补贴优惠措施等事项。
  2.掌理税务行政。 
  3.金融行政管理。 
  4.烟酒管理。
  5.掌理公用财产管理(拨用、接管、报废、指定管理机关、财产检查、清理……)、巿有财产产籍管理、维护、巿有财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产权移转证明书、土地权状管理、市有财产量估统计、总目录编制、租金、使用补偿金开立、帐务处理等事项。
  6.掌理市有非公用土地、房屋租、占、售管理、积欠租金、使用补偿金之催收诉讼、申请案件处理等事项。
  7.掌理集中支付及市库现金管理(预算控管、支付数据复核、签放作业、受理动态密码卡及放行凭证之申请、换发、查核高雄银行签发市库支票管理情形及支付系统安全控管、编制各项支付报表)等事项。

  教育局

  职责:
  1.掌理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及教师训练、登记、检定事项。
  2.掌理初级中学教育等事项。
  3.掌理小学及学前教育等事项。
  4.掌理社会教育、特殊教育及文化艺术等事项。
  5.掌理学校体育卫生及社会体育等教育事项。
  6.掌理教育局及所属各级学校机关之文书、事务、出纳等事项。
  7.掌理身心障碍教育及资赋优异教育等两类特殊教育事项。
  8.掌理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机构之指导考核及策进等事项。
  9.掌理中等以上学校军训及护理事项。

  市立空中大学

  职责:
  1. 综理校务。
  2. 掌理综理处务、文书、出纳、事务及营缮保管等。
  3. 掌理教学辅导。
  4. 掌理学生学习指导。
  5. 掌理综理处务、媒体制作、媒体规划。
  6. 掌理计算机维护、教学辅导。
  7. 掌理综理会计业务。
  8. 掌理综理人事业务。

  建设局

  职责:
  1.掌理工、矿业行政登记、管理与辅导。
  2.掌理商业行政登记、管理、辅导等事项。
  3.掌理农、林、渔牧、水土保持、水利及水权等事项。
  4.掌理公、民营公用事业之监督管理,公用设备检查,市场业务监督,电器、自来水、煤气、凿井等承装业及技术登记、管理、考验事项。
  5.掌理观光事业规划管理等事项。

  工务局

  职责:
  1. 掌理建筑管理、施工查验、建照核发及建筑师、营造业开业登记建筑法令增修订等事项。
  2.掌理各项公共工程之审核、督导及材料采购之监办等事项。
  3.工务信息系统之整体规划、发展、协调、推动、管理、维护、训练及督导事项
  4.法规、研考、文书、印信、档案、事务、出纳、采购、新闻联系及其它不属于各科之法制与一般行政事项。

  社会局

  职责:
  1.掌理人民团体组训、社会运动、各项庆典服务督导等事项。
  2.掌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金管理、慈善事业财团法人管理、平价住宅兴建维护等事项。
  3.掌理老人福利服务措施等事项。
  4.掌理身心障碍福利等事项。
  5.掌理儿童、妇女、小区发展等事项。
  6.青少年福利、志愿服务、儿童少年保护及社会工作专业制度等业务。

  警察局

  职责:
  1.掌理勤务规划、市容整理、广告物管理,特定营业登记管理等事项。
  2.掌理保安警备、义警组训、军事动员与后备军人召集之协助等事项。
  3.掌理警察教育、训练等事项。
  4.财产管理,警察装备保检供应等事项。
  5.户口查察之规划、推行与督考事项。
  6.民防组训及民防团队督导等事项。
  7.外人居(停)留管理,外侨安全维护、涉外案件处理等事项。
  8.大陆偷渡犯查缉处理、大陆及港澳来台预期停留催离遣送、非法工作查处、综合两岸交流涉及警察事务之业务。
  9.内外勤务及特种警卫督导考核、警察风纪纠察等事项。
  10.保密防谍、机关保防、安全防卫等事项。
  11.新闻发布、警政措施倡导事项。
  12.警政信息系统规划、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及维护。
  13.警政法规之研究、审查、整理、资询、倡导、及“国家”赔偿事件处理。
  14.警察勤务指挥、调度、管制及110报案管理等事项。
  15.刑案现场勘查,证物处理、鉴识、分析,防爆勤务,影像处理,犯罪建文件及语音搜证鉴定等事项。

  卫生局

  职责:
  1.掌理保健防疫、卫生所业务指导及监督事项。
  2.掌理营业卫生、职业卫生及外劳健康检查核备等事项。
  3.掌理市立医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管理、及紧急救护等事项。
  4.掌理药政、药物及化妆品卫生管理等事项。
  5.掌理公共卫生护理、临床护理及长期照护等事项。
  6.掌理卫生教育、卫生人员训练、烟害防制、小区健康营造及口腔保健等事项。
  7.掌理食品卫生管理事项。
  8.掌理公共卫生及食品卫生检验等事项。
  9.掌理卫生计划、研究、生命统计及信息业务等事项。

  环境保护局

  职责:
  1. 空气污染防制 噪音及振动管制。
  2. 水污染防治、饮用水管理、毒性化学物质管制毒性化学物质灾害防救、环境用药管理、土壤污染防治
  3. 垃圾清除、垃圾分类与回收、沟渠清疏、街道清扫、水肥清运、公厕管理、环境消毒、病媒防治、废车拖吊、作业机具与车辆装备之规划、购置管理及区清洁队勤务督导
  4. 一般废弃物处理计划研拟、处理场(厂)之设置、营运与督导、事业废弃物处理管制。
  5.综合规划、信息管理、环境影响评估、环境教育、劳工安全、公害纠纷、研考、车辆肇事处理
  6.卫生稽查
  7.环境保护及公害防治之检验、监测、调查及研究发展

  地政处

  职责:
  1.土地登记、地政士、不动产经纪业之管理及督导地政事务所登记业务、地权限制、逾期未办继承登记土地列册管理、三七五出租耕地租佃管理等事项。
  2.土地利用调查、全市地籍调查、地籍整理、土地测量、三角图根、户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地籍图重测、地目等则铨定、径为分割及嘱托测量、图籍管理、督导地政事务所测量业务、测量器材管理等事项。
  3.规定地价、照价收买、涨价归公、地价信息、地价及改良物价额评议、不动产估价师管理、税地造册、土地征收、公地拨用及督导地政事务所地价业务等事项。
  4.开发地区范围之勘选、财务之分析、计划书之拟定、地价补偿发放及土地分配之规划、计算、执行及土地点交等事项。
  5.公地放租及管理、土地标让售及管理、差额地价处理、财务结算、平均地权基金管理、重划负担总费用证明书之核发、工程之考工、验收等事项。
  6.开发区土地改良物之查估、补偿、拆迁及工程规划设计、监造等事项。
  7.各项地政业务信息化作业之规划、督导、推广、审议、执行与协调联系、全市地政信息业务重要方案之研究及审议等事项。

  新闻处

  职责:
  1. 电影片映演业、录像节目带业之登记、管理,出版事业及有线电视播送系统业之辅导管理事项。
  2.政令倡导、舆情搜集、市政新闻发布、新闻界人士联系事项。
  3. 市政出版品之编撰、发行及外文数据编译等事项。

  兵役处

  职责:
  1. 掌理全市军人权益维护及其家属优待之策划、兵役宣传及有关留守业务与军人公墓管理等事项。
  2. 掌理全市征兵处理,兵额配赋之策划及免役、禁役、缓征、妨害兵役、出入境、复检及验退之处理事项。
  3. 掌理全市民兵之管理;督导考核各区公所兵役业务之执行;后备军人转、免、回、除、禁役作业及缓、尽召之处理;替代役备役役男之管理及召集业务;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业务、眷村问题之反映及服务事项。

  主计处

  职责:
  1. 掌理各机关概算、预算编审等事项。
  2. 掌理各机关决算、预算执行考核等事项。
  3. 掌理公务统计、统计业务咨询等事项。
  4. 掌理经济统计、调查统计等事项。

  人事处

  职责:
  1. 掌理组织编制、人事人员管理等业务。
  2. 掌理任免迁调、级俸、核薪等业务。
  3. 掌理考核、奖惩、进修、考绩、差假、服务等业务。
  4. 掌理待遇、福利、退休、资遗、人事登记等业务。

  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职责:
  1. 掌理市政工作之研究发展、民意调查、行政革新、为民服务之策划督导考核、出版品管理等事项。
  2. 掌理中长程计划之发展、年度施政计划先期作业之研究分析及数据整理运用等事项。
  3. 掌理重大施政计划及重要业务之管制考核及公文查询考核等事项。
  4. 掌理为民服务工作之推动、协调、列管及市政咨询、服务等事项。

  都市计划委员会

  职责:
  掌理关于都市计划拟定、变更、更新、开发、投资之审议及多目标使用之建议。

  区公所

  职责:
  1. 民政课:自治行政、选举、礼俗宗教、地政、保健、里行政、环境卫生、义务教育、社会教育、 文化、民防及其有关民政事项。
  2. 社会课:社会福利、劳工行政、合作事业、社会救助、灾害急救、社会运动、小区发展、就业辅导、人民团体辅导及其它有关社政事项。
  3. 经建课:市场、工商、度量衡、农粮、财税、监证、公共工程、路灯维护及其它有关经济建设事项。
  4. 兵役课:兵役行政、民兵组训、征兵处理、兵役勤务、后备军人管理及其它有关役政事项。

  劳工局

  职责:
  1.掌理劳工团体之组织申请与辅导监督及劳工教育之规划推行事项。
  2.掌理劳动条件、劳工安全卫生、劳工检查、劳资关系及劳资争议处理事项。
  3.劳工福利、劳工保险之规划辅导、身心障碍者促进就业事项、就业辅导、职业训练、外劳咨询中心。
  4. 掌理综合规划、事务管理等事项。

  文化局

  职责:
  1. 文化政策、制度、法规之研订,文化交流之规划与推动,文化基金会与文化机构之设立及辅导,文化工作者及团体之扶助、辅导及奖励,文化人才培训、文化信息之汇整与流通等事项。
  2. 文化资产、文史资料、古迹、古物、民俗等有关文物之调查、研究、维护与运用,族群文化、小区文化、生活礼俗、节庆、祭祀等有关活动之研究、规划与推动事项。
  3. 艺术展演环境之规划与营造,戏剧、音乐、舞蹈等数据之搜集、整理、研究、规划与推动。
  4. 文学、图书、绘画、雕塑、工艺、摄影、书法等资料搜集、整理、研究、规划与推动,公共艺术及环境景观之规划与推动。

  法制局

  职责:
  1. 承办高雄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之业务相关事项。
  2. 教育、财经、建设类等法规之研拟、解释、审议、咨询及高雄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之业务等相关事项。
  3. 民政、保安、工务类等法规之研拟、解释、审议、咨询之业务等相关事项
  4. 一般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规整理、管制及研考、文书、财产、印信、档案、事务、出纳、采购、法规编印、各委员会会议议事及其它不属于各科之法制与一般行政事项。

  交通局

  职责:
  1. 交通运输政策厘订、陆、海、空运输系统整体规划、督导交通相关各项业务协调整合、策订审议及执行督导、道路安全会报有关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政策倡导等事项。
  2. 停车政策研拟、停车场设置开发之规划、管制公有路外停车场兴建计划、停车场用地之征收拨用与地上(下)物之拆迁补偿、临时停车场设置及奖励民间投资兴建停车场案件之审查、停车场工程之设计、施工、验收及生态交通、电子收费系统之规划、施工、验收等事项。
  3. 汽车、船舶运输业管理、车辆动员、车辆检验及驾驶人管理、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之督导、车辆行车事故复议事项。
  4. 交通管制工程规划、标志、标线、号志设施及安全设施等工程之设计、施工、验收、交通管制设施、号志设备之装设、维修等事项。
  5. 交通事件裁决业务。

  政风处

  职责:
  1. 掌理政风人员管理、公务机密维护等业务。
  2. 掌理政风防弊、政风法令倡导业务。
  3. 掌理政风调查、品德查核等业务。

  公教人力资源发展局

  职责:
  1. 年度训练计划之拟定,班期、课程及学程认证规划与执行,师资与学籍管理,教材(具)管理,教育训练创新及其它有关教务事项。
  2. 班期执行,学员服务、联谊、健康与谘商辅导及其它有关服务事项。
  3. 公务与教育之人力资源问题研究,市政知识管理及发展,“国际”培训合作与“国际”人力资源会展,在线学习及其它有关综合及企划事项。
  4. 信息管理,图书管理,委外经营履约管理,公共关系,庶务、出纳、文书档案、研考、财产等行政管理及不属于其它各组事项。

  都市发展局

  职责:
  1.上位计划及都会环境之研究、调查分析,高雄市综合计划之拟定暨相关开发或建设事业之研究、协调与计划信息之建立、都市计划相关法规之研订及研究发展、教育训练等事项。
  2.高雄市之主要计划、细部计划、特定专用区计划、土地使用分区管制之拟(修)订、法令解释及都市计划行政管理等事项。
  3.都市设计、景观计划、开发之研拟、审议、管制等事项。
  4.都市更新计划之研拟、审议、协调执行暨地区开发事业之协调执行等有关事项、都市更新与都市发展基金及国宅基金资金筹贷、基金运用、保管及贷款本息收回等事项。
  5.小区环境计划之规划、设计、公共领域环境改善、民众参与等有关研究、规划、设计、审议等事项。
  6.住宅政策及计划之拟订、人民住宅及其它住宅小区之规划设计、住宅用地之调查取得、人民住宅及小区维护等事项。
  7.都市计划事业开发地区之勘选规划执行、都市更新规划执行、都市计划事业开发地区工程发包、价值工程评估验收、都市计划事业开发地区土地及不动产开发之拆迁安置、都市测量、地形图修测及都市计划证明服务及都市计划地区分区管制执行管理等事项。

  消防局

  职责:
  1.掌理消防设备安全检查、防火倡导、灾害预防规划,危险物品及高压气体管理、检查、研究、咨询及完工检查等事项。
  2.掌理消防水源规划管理,灾害抢救、技术指导、研究、改进事项,义消管理、组训、运用、救护业务研究、策划、管理、急救勤务运作。
  3.掌理火灾原因调查资料统计、分析及火灾证明核发,火灾证物鉴定、采样。
  4.掌理勤务规划、协调联系、信息业务、消防勤务指挥调度、最新状况之控制及一一九报案管理。

  原住民事务委员会

  职责:
  1.有关原住民教育、语言、传统技艺、歌舞、体育等各项文化传承、人才培育暨原住民政策、法规、制度之拟定、推动与执行事项。
  2.协助办理原住民身份认证相关事项。
  3.国际原住民族之交流活动。
  4.原住民权保障与族群关系之处理。
  5.原住民服务中心之管理,原住民社会文化资料中心之筹设暨原住民古迹资料之搜集与保存。
  6.原住民社会经济资料之调查、搜集、分析。
  7.原住民经济事业发展之计划、扶植与执行。
  8.原住民职业训练、就业辅导、劳工权益、创业贷款、住宅政策、渔民海员政策规划与执行。
  9.原住民福利规划、生活扶助、急难救助、医疗保健、青少年辅导、儿童、老年福利、妇女权益保障、民间团体之辅导、法律服务等事项。

  捷运工程局

  职责:
  1. 掌理捷运系统计划、联合开发企划、财务计划事项。
  2. 掌理土木建筑、环境设施等事项。
  3. 掌理电力、环境设备、车辆、通讯及控制系统事项。
  4. 掌理都市计划变更、联合开发、用地测量、估价、路权管理、用地征收、补偿等事项。

  海洋局

  职责:
  1. 掌理市港土地、渔港之规划、建设维护及有关市港事务之协调处理。
  2. 掌理海洋相关事务、海难事故救援、海洋环境监测及保护。
  3. 掌理渔船及船员证照之核发;渔船海上作业安全及纠纷之调解。
  4. 海洋产业、海洋观光活动之企划管理。
  5. 渔民福利、鱼产品运销、鱼市场、水产养殖技术辅导与推广。

  客家事务委员会


  职责:
  1. 掌理客家事务政策之规划、研究发展与施政计划、客家文化会馆与客家艺文活动中心之设置及管理监督、国内外客家事务合作与交流等事项。
  2. 掌理客家传统文化之保存与推广、客家语言之发展、客家礼仪之研究、客家传统民俗与语言人才之培育、客家艺文创作与客家社团辅导等事项。

 
编辑:贺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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