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成立
1911年,清帝溥仪退位、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溥仪与中华民国签订《清室优待条件》,使溥仪仍继续住在紫禁城。
1914年,将热河避暑山庄和沈阳故宫的文物移至紫禁城的外廷,设立“古物陈列所”开放参观。
1924年11月,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溥仪居住紫禁城这段期间,因赏 台北故宫博物院赐、故臣借观、拍卖点押、窃取盗卖,使1200多件书画精品、古籍善本和大量珍宝流失。随后于紫禁城成立清室善后委员会,整理宫内珍藏文物。
1925年9月,成立清室古物保管委员会,由李石曾出任委员长。清室善后委员会制定《故宫博物院临时组织大纲》、《故宫博物院临时董事会组织章程》及《故宫博物院临时理事会章程》。10月10日,在北京紫禁城建立“故宫博物院”(此时尚无设置院长),为国立故宫博物院前身。
1928年6月,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经亨颐提案废除故宫博物院、成立逆产处理委员会处理并变卖故宫文物、建议在南京另设“国立中央博物院”,后来在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长张继的反对下,使经亨颐的前两项计划无法成功。同一时间派易培基接收故宫博物院,公布《故宫博物院组织法》与《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条例》,隔年2月接任第一任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