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8日开庭审理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公文案,陈水扁出庭作证。“陈律师”使出四大绝招,企图与前“情报头子”叶盛茂“超完美切割”,但从法官与陈水扁的对话看,“陈大律师”的辩词实难让人相信。
综观整个庭讯,陈水扁的第一招是“推卸责任”。被问到为什么要这么复杂的海外转汇款,他即故作轻松说“理专就是这样才会赚钱啊”。他还刻意塑造“妻管严”的形象,大爆自己从订婚后,家中的钱都是太太吴淑珍管,钱的事都要问太太。
陈水扁第二招是“避重就轻”。有关海外账户汇款的情形、选举结余款的来源、与叶盛茂进行几次会谈,全以“不记得”、“不清楚”、“忘记了”回答。
第三招是“打混战”。陈水扁爆料,在叶盛茂之前,早就有人告诉他特侦组要办扁家海外账户的事,法官听了大惊,追问“谁通风报信?”陈水扁却又说忘记了,早就没有印象。
有人认为陈水扁此招是企图栽赃给特侦组,也有人把这事与陈水扁自爆“连战给他一亿元支票”相提并论。其实陈水扁早知道是“疯子”开的玩笑,却还大剌剌地公开讲,这次又似乎把大家“庄孝维”。
第四招是将“洗钱案合理化”。他一再强调海外账户内的钱是选举结余款,并无不法所得。他又说,他在得知还有一百九十一万多美元未被冻结时,立即汇给一位“大老”,捐作推动“国际外交”用途及“建国基金”之用。
“陈律师”应讯确实高招,懂得运用诉讼策略,但套句合议庭法官的话,以阿扁丰富的行政资历及丰沛的法律知识,怎么可能事前不知吴淑珍汇款到海外,事后也没有要吴淑珍将海外转账的资料和盘托出。陈水扁纵使精明,但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证据是会说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