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弊案,最快下月初将就“国务机要费”、洗钱及南港展览馆工程及龙潭购地案侦结起诉。据传,特侦组声押陈水扁时,合议庭对其所掌握的部分事证有些存疑;不过,办案人员表示,一切依证据办案,且对于他涉案部分,在声押庭上尚未祭出王牌。
特侦组十一日向台北地院声押陈水扁,却传出特侦组所提供的部分犯罪事实,合议庭有不同见解,裁定羁押部分,仅限于“国务机要费”和龙潭购地案。外界质疑,特侦组在侦讯相关证人及被告时,未在笔录中将扁珍清楚切割,而依“妻涉案、夫想必知情”的经验法则,进而指控他为共犯,作法十分危险。
据报道,特侦组在“国务机要费”及龙潭购地案中,掌握陈水扁犯案的关键证据,而非单凭心证办案。办案人员表示,声押庭只是审查有无羁押的要件与必要性,关键证据尚未全部摊开,一旦起诉后,起诉书中会详细载明扁家犯罪事实。
据传,陈水扁十二日凌晨在声押庭中的无罪答辩,否认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仅承认吴淑珍收了五亿元新台币政治献金,加上特侦组日前就讯吴淑珍时,她也否认在龙潭案收受辜成允交付的四亿多元佣金,仅坦承收两亿元政治献金,更驳斥蔡铭哲为其白手套。
据了解,特侦组九月二十五日在陈镇慧木栅住处搜出随身碟,档案中记载十五项以“机密外交”名义不实核销“国务机要费”,同时在取得陈镇慧、林德训及马永成等人供词后发现,三人在制作、核销“国务机要费”,分别听命于扁珍两人,涉嫌侵占和诈领“国务费”九千多万元,另掌握相关事证,有助于巩固案情。
至于在龙潭购地案中,据了解,扁从先行提供土地使用的决策及买卖协议书、银行转帐传票和汇款凭条等书证,都直指陈水扁收贿,如今扁珍对政治献金的说词不一,也成为特侦组侦办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