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洗钱案,查出前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涉嫌协助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将60万美元及新台币3400万元款项汇往海外。台特侦组今天以被告身份,传唤辜仲莹到案,辜仲莹上午在律师陪同下进入台特侦组,面对媒体询问时不发一语。
据报道,台特侦组查出,吴淑珍于2003年6月间指示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将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帐户内的80万美元汇往境外。其中,辜仲莹涉嫌协助将其中的60万美元汇至香港渣打银行帐户。这笔钱再于同年10月间,汇入吴景茂位于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的帐户内。
台特侦组另发现,吴淑珍于2004年4月间将台湾“中信银”中山分行帐户内的新台币3400万元交给辜仲莹涉嫌洗钱。辜仲莹随即指示前台湾“中信证券”财务长邱德馨,将这笔款项兑换成美金后,再汇入香港汇丰银行Corebridge Co.Limited帐户。
检方指出,2004年12月31日及2005年1月4日,辜仲莹等人分别自汇丰银行帐户内汇款50万美元、57万3000美元到吴淑珍人头户郭淑珍在香港瑞龙银行的帐户内。这笔款项在1个月后被转汇到吴景茂的新加坡标准银行帐户内。(王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