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及“公务机要费案”等弊案,已近尾声,最快在本月底前结案。“特侦组”检察官已经着手撰写“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案及竹科龙潭基地开发案等四大案情的起诉书。
由于案情繁杂,目前上述四大弊案,正由“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周士榆、李海龙及朱朝亮等人分工,着手撰写、整理起诉事实及证据清单。
据报道,台“特侦组”本周将针对三种可能侦结方式,进行最后讨论,分别是:一、“部分追加、部分起诉”:就是将部分事实已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的“公务机要费案”、衍生的洗钱案两部分,采取追加起诉方式,并案法院审理。另“南港案”及“龙潭案”则直接起诉,由法院另一合议庭审理。
侦结方式二“全部追加”:是四大案全部追加起诉,并案给审理“公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
方式三“不追加,直接起诉”:这是因“特侦组”重查的“公务机要费案”,已远超过“查黑中心”当年起诉范围,可视为新案。因此不用追加起诉,四案都直接起诉给法院审理;再由法院内部协调,四案是交由原本审理“公务机要费案”的合议庭处理,还是交给新收案的合议庭接手处理。
据报道,目前台“特侦组”规划,在“公务机要费案”部分,共有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陈镇慧、林德训及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侵占公有财物、伪造文书等。
四案被告,吴淑珍全部上榜。洗钱案的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郑深池、蔡铭杰及蔡铭哲等人。
竹科龙潭基地案被告李界木、陈水扁、吴淑珍、蔡铭哲、蔡铭杰,涉及收贿罪。
此外,南港展览馆案,被台检方列为被告的有吴淑珍、蔡铭哲、余政宪、郭铨庆。台北地检署侦办的被告有余政宪、郭铨庆、中间人陈万、评选委员及力麒集团员工等10多人,涉及罪名包括图利、泄密、收贿及违反“政府采购法”。
其中,郭铨庆及蔡尚清等5名力麒集团人员,同意转任“污点证人”,因此台检方将依据“证人保护法”规定,减轻其刑或免刑。
至于“安亚项目”、“拉美项目”等所谓“机密外交”、“二次金改”金控汇款陈水扁家疑云,台检方列为下一波调查重点。 (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