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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门表示风灾罹难者3个月可发出死亡证明
 
  来源: 中新网      日期: 2009-08-18 15:00

 
 

  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今天表示,“莫拉克”风灾后,对失踪者经搜救无着、检察官调查后足以认定死亡者,就会发给死亡证明书。最快于救灾结束后3个月就可发出,不需等到失踪1年。

 

  黄世铭表示,目前法医研究所与调查部门,分别就遗体、尸块及失踪者家属采验 DNA鉴定,将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鉴定,预计5天内将鉴定结果送各管辖地检署。

  黄世铭指出,目前各地检署已经相验因“莫拉克”台风不幸罹难,共计有135具尸体,包括溺毙87人、活埋4人、其它44人。

  对于失踪者的部分,黄世铭表示,失踪者经全力搜救仍无法搜获者,检察官经适当调查及询问相关人士后,有相关事证足以认定失踪者已罹难,经家属声请会开立死亡证明书。

  黄世铭指出,2002年华航澎湖空难也曾经这样做过,预计救灾结束后3个月即可发放死亡证明书。此外,法务部门还研拟于相关风灾重建特别条例草案中,增订“检察机关核发死亡证明书”相关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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