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如果由运营商承担接入、管理的职责,并设定门槛决定哪些服务涉黄不能准入,甚至是直接执法,无异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裁判的底气不足,动力恐怕也不足,更难言公平
连日来,多家媒体持续关注手机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现象,对“手机黄祸”的成因、现状、危害以及隐藏其后的利益链条进行了报道。“手机黄祸”泛滥究竟是谁的责任?怎样才能根除?手机信息传播秩序如何规范?各界讨论热烈。
不少人呼吁,根治“手机黄祸”关键在于铲断利益链,从源头治理。那么,“手机黄祸”的源头在哪儿?
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手机黄祸”的利益链条逐渐清晰:一些人为“来钱快”建起了手机色情网站——手机色情网站主要靠寻找广告放在自己的网站上才能盈利,因此需要广告联盟的帮助——广告联盟找到合适的广告主,由广告主在手机网站上投放广告——广告主投放的大部分广告是移动增值业务提供商SP投放的——增值服务实质上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外包给SP的,并代替SP收费。也就是说,SP从基础运营商那里获得一条收费通道,把自己的彩铃、游戏等产品投放到网站上去推广,由手机用户点击浏览,并从运营商那里获得收费的分成。据介绍,一般来说,用户消费一块钱,其中的0.85元由SP、广告联盟和手机色情网站分得,另外的0.15元由运营商取得。此外,运营商还独享一项收入,即手机上网的流量费。可见,运营商是手机色情网站利益链条最上层的环节,是接入服务层层转包的源头。
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出台的文件规定,“谁接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即运营商的责任分三步:对接入网站进行事前审核;对运营中的网站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对事后违约的处罚。据此,有关部门实际上是将监管接入服务内容及运营情况的职责,交给了运营商。
正因此,当“手机黄祸”日益泛滥并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之时,媒体、公众以及一些政府部门都将矛头对准了运营商,指其为获利而不守法规、不讲公德,没有承担起社会责任。
于是,一些运营商开始有所行动。中国移动宣布,从11月30日起,对所有WAP类业务合作伙伴暂停计费,并立即开展清查,禁止其利用广告联盟等第三方进行业务推广,确保其自身内容没有任何涉黄信息。
这种知错能改的态度是应该的。但换一个角度看,将遏制“手机黄祸”的职责全部推给运营商,单纯依靠其技术监控,就能实现规范手机信息传播秩序、保证手机网络健康安全的目的吗?
事情似乎并没有这般简单。在明晰了“手机黄祸”的利益链条之后,按“链”索骥地去寻求治理之道、力争有所作为的,应该是相关政府部门。因为,运营商只是企业,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如果由运营商承担接入、管理的职责,并设定门槛决定哪些服务涉黄不能准入,甚至是直接执法,无异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裁判的底气不足,动力恐怕也不足,更难言公平。而有权制定规则、有权监管的只能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而运营商只是规则的执行者。
通过手机网络传播色情信息,是新近出现的事情,一定程度的监管滞后也确有现实因素。但当问题已暴露出来,相关部门就不能再束手无策,或者仅寄希望于某些企业单纯依靠技术手段去围追堵截,而应该尽快确定相关主管部门,并联合多方力量,迅速研究对策,包括启动相关立法。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最担心的是,如果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很可能在“风暴”过后,用不了多久,老问题即死灰复燃,甚至不了了之。(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