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验检疫进一步采取措施严密监督严格防控

时间:2009-05-13 14:5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记者万一)记者12日获悉,自5月10日卫生部通报我国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以来,北京检验检疫局目前已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以确保严密监管,严格防控。

  第一,及时调整北京检验检疫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委派一名副局长负责总体协调机场口岸防控工作,同时委派两位副巡视员到机场口岸现场办公,协助进一步做好有关防控工作。

  第二,紧急调配人力资源,加强口岸一线检疫查验力度。(一)再次从局机关和分支机构抽调人员,充实到口岸一线。(二)压缩旅航检人员的休息时间,进一步内部挖潜。(三)抽调懂英语及医学专业人员充实到《健康申明卡》核查岗位。(四)将所有一线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减少人员流动。(五)适当聘用临时人员充实一线。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来自重点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入境航班的登机检疫和体温监测工作。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健康申明卡》内容的核查,确保每位入境人员在华地址和联系方式的翔实、准确,以便于追溯。

  第五,进一步加强对所有红外体温监测仪的校准,确保仪器运行正常。

  第六,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三大航空配餐公司的监管力度:(一)对回收厨余进行消毒,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不得分拣;(二)对航空器卸下的餐车采取逐一消毒制度;(三)对可回收的餐具实行单独区域清洗消毒;(四)对接触到上述厨余的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及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培训。

  第七,加强对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航空器废物的移运和处理监管工作。(一)航空器废物移运单位在移运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航空器废物时,须做到专车专用,不得与一般航空器废物移运车辆混用。(二)航空器废物处理单位对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航空器废物严禁分拣,移运和处理单位须加大对航空器废物、移运车辆、处理场所的消毒力度,严格按照消毒液配比浓度要求,加强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毒记录。(三)确保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四)航空器废物移运和处理单位要做好消毒和防护设备、药品的应急储备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并报送北京检验检疫局备案。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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